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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成绩均已经过多次严格核对,不建议考生随意复核,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复核时间:2月22-24日,逾期不再受理。
2.复核程序:考生登陆我校研招网“硕士考生查询系统”(http://yz.qdu.edu.cn/xscx/)初试成绩查询页面并网上提交复核申请,不受理考生现场提交相关材料。每位考生仅有一次申请复核的机会,申请一旦提交,不允许修改。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复核仅限于科目答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评、漏加、错加以及总分合计或登记有无错误等方面。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程度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成绩复核结果将通过“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 //grad.qdu.edu.cn /yzb)向考生公布。科目成绩经复核确有错误的,将及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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