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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培养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高级专门人才,我校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方式及人数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培养单位为教育学部。招生名额拟为25人左右,最终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领域
2023年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为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等3个领域,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3.有5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
4.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高等学校(含本专科)和高中(含中职中专)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高层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较高教学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以及在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教研室)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限招高等学校(含本专科)、高中(含中职中专)以及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签署的书面推荐意见(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7.科研及教学业绩要求,近5年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教育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1篇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与教育专业相关的专著1部及以上;
(3)主持省级及其以上与教育专业相关的科研或教改项目;
(4)主持获得与教育专业相关的省级及其以上科研或教学三等奖以上奖励。
请考生提供科研及教学业绩材料目录清单,与目录清单对应的复印材料请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8.外语要求
非高水平教师(中学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英语必须满足以条件之一:(1)CET-4≥425(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及以上水平;(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或获得英语及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3)雅思≥5.5分(三年内有效);(4)托福≥80分(三年内有效);(5)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习并通过英语撰写论文获得相关毕业或学位证书;(6)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了解我校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要求,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至3月1日。
2.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网上报名时间具体见我校公告。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按网上通知要求报名。报名费240元/人,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3.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报名者须于2023年3月10日前按要求向我校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请注明教育博士报名):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或博士招生简章附件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本人学术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4)主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表明具有相当成就的证明;
(5)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复印件;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只持有硕士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除外)、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7)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现任中小学管理人员和高校管理人员还需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
(8)个人自述(内容需包含学习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简介、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9)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10)我校《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由我校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一)资格审核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含考生资格审查办法等)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报名结束后,由教育学部组织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主要通过面试完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综合考核具体要求由教育学部研究确定,报学校审批后,提前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综合考核前核查证件原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3)职称证书原件;
(4)英语水平证书及成绩单原件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相关政策,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七、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培养,学制4年。培养方式包括课程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团队学习、社会调查。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等环节。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由教育学部统筹安排,在前两年采用短期集中授课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在论文选题和写作阶段实行主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
教育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就业(需签订定向协议书),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如果现工作单位同意,可以录取为非定向。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
教育博士研究生学费共计6.4万元,1.6万元/生/学年。
全日制教育博士享受国家及学校相应奖助学金。
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九、毕业和学位授予
完成教育博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联系电话:0773-3870521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田家炳教育书院204室(请注明教育博士报名),邮政编码:541004,E-mail:jyxbbss2019@163.com
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8221、5833630
广西师范大学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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