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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在京外的考生应尽早返京备考,对于返京参加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以及在京跨校参加考试的在校考生,可提交借考申请。
1.第一类情况:【非中央音乐学院的北京在校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指北京其他高校的应届本科生/在校研究生/二学位考生),必须填报借考申请。借考考点在考生就读学校。例如清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考试地点在清华大学,考生必须填写借考到清华大学的申请。“借考意向地”选择北京市,并在“申请借考理由”处填写“某某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二学位在校生/在校研究生)”。
2.第二类情况:【中央音乐学院在校生】报考外校的,必须填报借考申请。考生在中央音乐学院参加考试。例如中央音乐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清华大学,考试地点在中央音乐学院,考生必须填写借考到中央音乐学院的申请。“借考意向地”选择北京市,并在“申请借考理由”处填写“中央音乐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二学位在校生/在校研究生)”。
3.其他情况:视唱练耳专业因涉及音响播放,无法安排京外考点借考,考生必须返京备考。
作曲、戏曲作曲、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指挥方向的考试因涉及考试时间超长等非常规组考因素,原则上不予借考【第一类情况除外,第一类考生必须申请借考】。
作曲、戏曲作曲、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指挥方向考生有涉疫特殊情况必须申请借考的,由借考考点根据自身承接能力决定是否同意考生申请。
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借考的考生,须自备有关考试设备,借考点只负责提供场地、实施监考程序。
音乐学基础知识听辨部分改为文字形式进行考试。
4.其他事宜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12月8日发布的通知执行。通知链接:https://www.bjeea.cn/html/yk/tzgg/2022/1208/82816.html
5.无论何种情况,考生务必每日填报北京教育考试院“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北京教育考试院通知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Sbc1oq3rI6aLWwjNdlk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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