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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学校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山西财经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按录取规则录取。
二、招生范围
我校和外校获得推免生资格并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接收硕士生的各专业招生计划纳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推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五、推免复试工作流程
(一) 9月28日—9月29日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山西财经大学”志愿,研究生院审核考生信息,审核合格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相关通知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考生在此期间通过系统确认复试,逾期不候。考生须将推免报名材料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发送到研招办邮箱yzb@sxufe.edu.cn。
(二)复试形式采取远程线上(腾讯会议或钉钉等)复试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须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视频资料备案。
(三)地点安排:复试时间为10月5日-6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及时发布相关复试安排,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四)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思想政治理论加试)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1)专业课口试
主要考查各专业的复试科目。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全面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考查方式
专业面试由5名评委和1名秘书组成。专业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时间10-20分钟。
2.英语口试
英语口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1)英语口试考查考生读、听、说的综合能力。
(2)英语口试由本专业负责面试工作的复试小组5名评委兼任,其中负责评分的评委为3人。采取随机抽题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10-20分钟。
3.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仅限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测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等。
(3)考查方式
加试由本专业负责面试工作的复试小组5名评委兼任,其中负责评分的评委为3人,采取随机抽题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时间10-20分钟。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要认真阅读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各个环节。
2.考生复试编号是考生复试各环节使用的统一编号,请牢记复试编号。
(六)体检。拟接收的推免生体检由校医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加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六、预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本专业拟接收推免生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录满为止。
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英语专业二外)口试成绩
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 未参加推免硕士生复试考核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者(英语口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硕士生,如在后续的本科阶段学习过程中有课程成绩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等情况不能按时本科毕业,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
4. 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品德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及弄虚作假者。
5.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本科阶段学习过程中有学习成绩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或实习成绩良好以下、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其它与推免工作相冲突的考试,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及发现有违法乱纪等行为者。
七、监督及信息公开
(一)严格实行推免硕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回避制度。所有参加推免硕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须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实行推免硕士生工作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硕士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
(三)实行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对于应公开的有关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咨询电话(传真):0351—7666904
电子邮箱: yzb@sxufe.edu.cn
八、其他
本细则规定的所有事项,因特殊原因变化调整的,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或通知,请考生们密切关注。
附件【附件1-山西财经大学各研究生招生专业所属学院(研究院)联系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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