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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完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河南农业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收及管理办法》(农大研〔2022〕1号)及教育部教学司推免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工作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包括审定推免生接收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切实解决接收中的问题。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的日常工作。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要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备案),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院纪委负责人、招生学科负责人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本单位实际情况,报送学院制订的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包括接收条件、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等相关要求,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接收类别
1.应届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
2.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三、接收专业
(一)硕士推免生: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具体见我校正式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专业目录相关专业信息。
(二)直博生:我校作物学、兽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接收直博生,各招生单位遴选了包含院士、长江学者等知名学者在内的博士生导师招收直博生,接收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等信息见附件1。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处分期内)情况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六)直博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由接收学院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五、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申请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各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申请学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中予以回复。
3.申请人按照招生学院安排的复试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复试具体时间、形式、内容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但各批次的复试标准应当保持一致。
2.申请人复试时需按照要求,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2份(附件2)、个人陈述1份(附件3);
(2)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TOEFL、雅思成绩等;
(5)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6)直博生须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7)学院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拟录取
1.学院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时应分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将申请学生姓名、拟录取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复试成绩等公示3个工作日。
2.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系统中给予答复。
4.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报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并上传教育部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各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应留有一定的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
2.相关工作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3.学院应妥善保存包括复试登记表在内的各项复试资料,以供需要时查阅。
4.经备案拟录取为我校的推免生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23年6月中旬寄给考生本人。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有任何考试作弊记录者;
(3)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者;
(5)录取后又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
六、监督与复议
(一)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71-56552989(研究生院),0371-56552706(校纪委),举报邮箱:hnndyzb@163.com。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各招生学院应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的细则。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学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向学校提交推免生接收申请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推免生接收工作。
(五)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复议。
七、奖助政策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参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56552922 张老师。
本办法由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河南省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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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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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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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申请免试攻读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含直博生)考生个人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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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直博生专家推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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