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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按照《广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发挥复试综合考察的作用,选拔有培养潜质、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为做好2022年电气电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调剂工作的原则
(一)科学有效,全面考查。
(二)公平公正,成绩量化。
(三)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二、复试、调剂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制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电气电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组建命题工作小组和面试工作小组。
三、学院成立工作监督小组
为扎实做好电气电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和研究生工作处统一部署,成立电气电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工作。
四、复试
(一)复试原则
1.注重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复试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3.学校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B类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均获准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使用统一复试软件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指南届时上传至复试QQ群,获准复试考生入群后即可查看。
(三)考生资格审查
2022年4月7日18:00前,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和复试记录表(获准复试考生加入QQ群后在群文件中下载)发送到学院邮箱:dqyz@gxust.edu.cn,并按时交费,否则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具体要求:手机下载安装扫描全能王,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命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姓名复试材料,如0855+机器人工程+准考证号+张三复试材料 或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准考证号+张三复试材料 或 0812+计算机+准考证号+张三复试材料,我院专业代码只有0811、0855和0812,请考生不要填错),经瘦身处理后和复试记录表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材料原件均须整理好,面试时备查。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
③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符合“复试照顾政策”和“专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未取得毕业证(但必须在2022年9月15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
⑦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
⑨个人简历
⑩《诚信复试承诺书》《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核表》
(获准复试考生加入QQ群后可在群文件中下载,签名)。
以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水平测试10分、专业课考核3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5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英语水平测试(10分)
该部分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正式面试开始时,考生先进行1分钟英语自我介绍。随后根据考生抽题序号由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英语水平测试试题,考生用英语回答问题。)
2.专业课考核(35分)
(1)专业课考核内容。专业课考核试题内容与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公布的考纲一致,题型有所调整。考纲查阅:https://www.gxust.edu.cn/yjs/zsgz/bkzn.htm
(2)专业课考核形式。专业课考核采取口试形式进行。
3.综合素质考核(55分)
综合素质考核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考生学科背景、学习能力及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电气电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以及0855机器人工程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电路》、《数字电子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数据库》、《操作系统》。同等学力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生在学校复试平台上接收试题,笔试作答。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将答卷扫描或拍照上传作业空间,并于复试结束的次日将答卷EMS快递寄出。
(五)复试日程初步安排
复试时间设在2022年4月9日。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平台 |
内容 |
备注 |
4.8 |
复试QQ群 |
确定考生面试小组 |
将考生进行分组 |
4.8 |
复试平台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同等学力考生下午、晚上各加试一场,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生在学校复试平台上接收试题,笔试作答。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将答卷扫描或拍照上传作业空间,并于复试结束的次日将答卷EMS快递寄出。 |
4.9 |
复试平台 |
复试综合面试 |
全体考生08:00报到,面试时段分为上午和下午。复试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先随机抽签决定每个面试时段考生的面试顺序,复试工作小组秘书面试时提前告知即将面试的3位考生,让其备考,如①号考生进入面试后通知④号考生,以此类推。 |
4.10 |
研究生处网站 |
公布复试结果 |
所有考生可到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复试结果,凡接到我校通过研招网发出确认短信的考生必须在1小时内在研招网上点击是否接受进入拟录取名单。未按规定时间点击接受的考生,则取消资格,其资格按排名先后顺序由下一名考生取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五、调剂
(一)调剂原则
1.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2.综合考查初试成绩、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或工作成绩等。
3.总分达到筛选标准(标准根据同批次申请调剂考生的总体情况定)。
4.学硕允许调为专硕,专硕不允许调为学硕。
5.优先原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排名前五);或考生获得电子竞赛、挑战杯,数模竞赛等大学生竞赛奖(排名前五);或初试科目数学成绩高者;或初试科目英语成绩高者;或通过全国英语四、六级者。
(二)申请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B区对应学科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考试的对应统考科目相同(我校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统考英语、统考数学,详见调剂信息公告),专业课相同或相近。
3.我校接收调剂生以在规定时间前收到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提交的调剂信息为准。
4.满足国家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1)该专项仅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或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2)仅专业型硕士接收该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3)申请调剂考生其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申请调剂考生总分不低于申请调入专业国家B区复试分数线75%且单科不低于申请调入专业国家B区分数线80%。
(三)调剂办法及程序
1. “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预计2022年4月6日零时开通),申请调剂考生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2. 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本学院将视调剂考生情况择时关闭调剂系统,整理已提交调剂申请考生信息,进行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
3. 2022年4月6日 22:00时前本学院将通过“研招网”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请考生提交调剂申请后务必随时关注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后1个小时内回复,且应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本学院取得联系。
4.取消复试资格。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志愿解锁。对未能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本学院将视情况对其调剂志愿统一解锁或由系统自动解锁,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为36小时,以便考生可继续报考其他院校。若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出现新的缺额,考生可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6.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本工作细则或QQ群通知为准。具体复试要求按本工作细则执行。
7.注意事项
(1)因招生过程存在动态变化,我校个别学科专业可能会因为考生意愿变化、复试情况等产生新的缺额,考生应关注我校在研究生工作处官网和中国研招网发布的缺额信息公告,并及时进入系统提交调剂信息。
(2)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六、拟录取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拟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名,按排名先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发送拟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但已被我校发送拟录取通知的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2)所有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出现多批(次)复试,每批(次)成绩、拟录取名单分批排序、公布、公示。
4.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教育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5.不予拟录取、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1)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有任一项未达60分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未按规定完成所有复试项目的,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不予录取。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
(7)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2年9月15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6.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但申请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招生学院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7.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前1个月,需提交《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报学校审批,审批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
七、复试工作联系人:巫老师 邓老师 0772-2687350。
八、本细则与上级部门文件相冲突的以上级部门公布的为准,其它未尽事宜由电气电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 https://www.gxust.edu.cn/yjs/info/1150/32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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