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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复试”的方式进行。请参加复试考生按以下通知事项做好复试准备:
一、提前熟悉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学院复试方案,了解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软硬件安装与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各学院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软硬件及环境要求:
1.良好的网络环境;
2.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电脑、手机均可。用于面试的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3.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4.学院在复试方案中的其他要求。
三、网络远程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部分电子材料应根据学院要求在后期进行原件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四、网络远程复试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复试方案要求参加复试,须遵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五、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2.我校及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咨询与申诉
1.信息发布:
学校复试、录取等信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发布,学院复试、录取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xidian.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891244
电子邮箱:yzb@xidian.edu.cn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复试小组发出的各项指令,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不得在复试过程中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
2.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要求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复试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提前关闭无关电子设备,提前告知亲朋不要拨打手机。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环境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播放录音代替作答,考生应根据复试小组指令不定时360°展示考场环境。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女生须特别注意,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饰。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缩屏,在学校全部复试结束前不得将复试内容、考题信息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根据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报考学院保持沟通。
9.学院有特殊要求或其他详细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10.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上述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对违反考场规则、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复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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