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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以为国选材、立德树人为宗旨,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严格规范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调剂政策,优化服务考生举措,严明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方案,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符合学科专业条件的专家、导师组成,并配备秘书1人。
(四)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指挥和处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复试资格确定
复试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2—2的比例参加复试。
(一)复试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符合复试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
(三)须符合《长治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他要求。
(四)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教育部教学函〔2021〕2号、教学司函〔2016〕24号、教民厅〔2021〕1号等相关文件,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资格严格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在专项计划录取。
2.按照教育部教学函〔2021〕2号文件,严格核实加分项目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3.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在网报时没有主动声明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能进入复试及录取。
5.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指南》要求,对于已经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录取未报到者、或无故退培者以及已经在规培轮转期间的的住培学员,不能进入复试及录取。
四、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和学校疫情防控实际,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学校确定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复试主要工作平台,腾讯公司“腾讯会议”为我校复试工作备选平台。
(二)复试时间
为保证网络复试顺利完成,学校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长治医学院研招网”或“长治医学院研究生网站公告”的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或即时笔答)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采取“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法进行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分钟。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程度。了解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复试内容须包括外国语测试(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语言表达能力。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1.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同页)。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4.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长治医学院录取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填写加盖公章。(在长治医学院研招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https://mweb.eol.cn/2685/index.html)。
7.《长治医学院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8.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
(五)复试缴费及其他
1.复试缴费。根据《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规定,参加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按照每生120元/次的收费标准收取复试费。复试考生须提前使用学信网面试平台提供的交费功能交费。交费成功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无法退还。
2.我校研究生复试仅通过学信网招生面试系统收取复试费,不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3.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按照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操作指南(在长治医学院研招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https://mweb.eol.cn/2685/index.html),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测试工作,确保本人联系电话畅通。
4.复试考生在复试考试前须按照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提示完成网上承诺书的签字确认、复试费用缴纳等环节,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复试系统。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程序
1.考生身份识别。考生实名制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实人验证,验证照片复试小组可以查看。
2.考生候考。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虚拟候考区。复试小组秘书实时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并核对考生身份。检查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并有序组织考生逐一进入复试虚拟考场。
3.复试。复试小组以考生随机进入虚拟候考区的顺序来确定复试顺序。复试小组秘书确认考生身份、音质和画面符合要求后正式开始计时进行复试。考生根据要求即时回答问题,或即时网络提交答题试卷。
复试小组按照规定的复试环节对考生进行复试,各小组成员须独立完成线上、线下双途径评分,确保结果真实准确。纸质评分材料需完整保留并提交备案。
4.考生退场。考生完成复试后,复试小组秘书再次确认各成员完成评分后通知考生退场,请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二)注意事项
1.学校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考中采取“一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2.复试小组应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指南完成复试考生数据上传和考场安排工作,并将复试要求提前告知考生。
3.考生准备网络远程复试的场所应拥有良好照明,能清晰拍摄到完整的考试桌面和考生上半身,画面清晰展示环境背景。
4.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要求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能连接网络,同时配备电脑、摄像头和麦克风。面试过程中,尽可能采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设置双摄像头机位,排除其他人协助作弊的嫌疑。
(三)突发事件处理
1.网络掉线。将网络掉线方的手机热点作为备用网络连接,如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连接,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断网超过3分钟,变更面试题目,断网超过5分钟则将考生列入复试暂缓批次重新组织复试。
2.替考、助考违纪。如疑似替考可再次比对考生已审核确认的系统登录照片和实际考生影像是否一致;如疑似他人助考可要求考生转动视频摄像头,扩大面试现场覆盖范围进行查询。通过复试系统全程录制的考生复试过程(影音资料)进行核查,一经查实考生作弊,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中声音无法传输。通过考生备案的电话与考生进行联系,将电话设置为免提模式,结合图像画面进行面试。如仍无法满足复试要求,则将考生列入复试暂缓批次重新组织复试。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复试。复试开始前,复试小组秘书通过系统筛查应参加未参加的复试考生,工作人员通过考生备案的电话联系考生,落实未进入网络原因,及时引导考生进入复试,如确认考生无法短时间进入复试则将考生列入复试暂缓批次重新组织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复试,又无法通过考生备案的电话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六、复试结果汇总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采用量化评价方式,复试工作小组每个成员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秘书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二)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复试录取要求
1.复试为差额复试,录取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复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规定级别之上的医院体检证明。
七、信息公开及违规处理
(一)加强信息公开
学校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通过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在复试、录取阶段,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加强监督检查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与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重要信息是否按规定要求公开,拟录取名单是否及时全面进行公示;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要严明招生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干扰;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落实保密制度
学校加强对复试命题评卷以及考务人员的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场地安全;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考生签订《长治医学院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保证所考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前,不以各种方式泄露所考题目。
(四)严肃考风考纪
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实行复议制度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进行复议。复议工作须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及时向考生反馈。
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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