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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即日起开始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肝功、胸片等项目,并请体检机构依据体检结果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做胸片的,需在体检报告中说明原因。
2.请拟录取考生将体检报告拍照后打包压缩,并以“拟录取专业(艺术、新传、翻译)+拟录取研究方向+本人姓名”命名,于5月5日17:00前发送至hbcmyjsy@126.com。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统一提交。如考生确因属地疫情管控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的,可向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院书面说明情况(需A4纸手写),情况说明扫描后以“情况说明+拟录取专业(艺术、新传、翻译)+拟录取研究方向+本人姓名”命名,以PDF格式于5月5日17:00前发至hbcmyjsy@126.com,研究生院批准后,可在属地疫情管控解除封控管理后进行体检。
4.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请考生使用医院的体检表。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咨询电话:0311-68017556。
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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