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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和湖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管理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 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情况。
(三)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网络、后勤保障、舆情应对等工作。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疫情防控、宣传、后勤等工作。
(五)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六)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具体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学科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名,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同时配备一名秘书全程记录复试情况。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考生符合《吉首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所有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分数线(B类考生)要求。其中,会计专业硕士、图书情报专业硕士考生进入复试的总分不低于194分;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内科学方向)进入复试的总分不低于325分。
(三)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所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且不低于251分,单科降10分。
(四)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51分,单科(满分等于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不低于45分。
(五)各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含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六)各专业均不接收破格申请。
(七)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由学院审核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复核。
(八)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
(九)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十)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招生计划较少的学科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四、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在上述7个专业之间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上述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各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于24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在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36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总体安排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为主复试系统,各学院可选用腾讯会议软件、超星考试系统(笔试系统)作为备选系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各学院要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一)复试准备
1、各学院需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导师端和考生端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的应急预案;做好复试时由于网络原因造成影响的应急预案;做好复试时疫情防控方面的应急预案及其他方面的应急预案。
(3)做好远程线上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2、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4)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5)必要文具。
(6)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2022年4月5日-2022年4月22日,一志愿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三)缴纳复试费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复试费120元/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要采取“一平台、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等办法,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考生应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调剂复试和录取。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吉首大学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复试考试科目见《吉首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因疫情影响,考试形式为“双机位”远程考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用合格性等级制评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不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管理类统考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图书情报(1255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会计(125300)硕士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或机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或机试)。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7、学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但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
六、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以下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综合面试测试占30%),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成绩A=初试总成绩÷5×0.6(满分为500分);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0+综合面试测试成绩×0.30;
综合成绩=A+B。
(2)专业型学位类专业按以下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必须加试政治理论,且比重不低于复试成绩的5%。>),具体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比例由学院确定。
2、录取原则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以及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未完整参加各复试环节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违纪、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各学院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再根据招生指标数按调剂考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其他情况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者,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招生计划管理
1、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名额均包含在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内。
2、截止4月22日,各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八、信息公开
1、各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调剂条件及缺额数量。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2、学校将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
3、学校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要予以公开。
4、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
1、复试录取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及调剂工作。
2、各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0743-8564814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0743-8561096。
十、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吉首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33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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