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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防控。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导师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招生学院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结合实际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并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小组应由5名人员组成,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外语听说能力较好的人员不低于2名。复试开始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复试开始后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各自独立赋分。考生评分记录表和汇总表等材料及时上报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设立线上复试技术服务保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各招生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对线上复试软件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评估,确保满足线上复试要求,为线上复试提供必要保障。
4.做好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各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三、复试资格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
初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在我校官网公布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里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个别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要求接收,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的相关规定。(注:参加复试人员名单由考生登录我校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考生。
(二)调剂考生复试资格
调剂我校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原则上不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可调剂至我校工商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不得调剂以上专业。
(7)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四个专业,优先调剂初试参加“数学”科目考试的考生,若生源不足适度调剂初试参加“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考试的考生。金融专硕不接受初试参加“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考试的考生调剂。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得低于275分,且外语和政治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复试内容及合格要求与普通考生一致。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三)复试照顾政策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的通知执行。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复试形式与时间
1.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学校将于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复试应用平台及相关要求
1.网络平台。首选在线复试平台:钉钉。备用在线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考生。
2.考试设备。采用双机位面试:“第一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位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手机或平板电脑(须配有摄像头),位于考生侧后方,确保复试小组清晰看到考生考试屏幕及面试环境。
3.复试环境要求
(1)考生在独立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房间须保持安静、明亮、整洁,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
(2)考生须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3)网络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复试小组人员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
(4)考生应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间位置,不得佩戴口罩和耳机。
(5)考生要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复试比例
按初试上线情况分学科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情况下,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调剂计划充足的学科专业可以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复试内容和分数占比
1.复试内容。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部分内容,总分100分。侧重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既进行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能力、素质和潜质的考查。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复试依次一并进行。
2.复试时长。总用时一般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3.分数占比。工商管理硕士(125100)、会计硕士(1253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审计硕士(025700)四个专业的复试内容分数占比为:专业综合能力6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0分。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分数占比为:专业综合能力8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赋分但评定考核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4.以同等学历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另行通知。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加试。
八、复试收费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我校复试费标准为60元/科,工商管理硕士(125100)、会计硕士(1253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审计硕士(025700)四个专业180元/人,其他专业120元/人。
复试费缴纳方式复试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官网公告。
九、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措施,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4.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5.成绩单,应届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成绩单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在职定向证明和《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
7.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父母亲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并须提交相关材料;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享受各类加分政策相应证书。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包括: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
10.经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学籍。
十、总成绩计算
1.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初试成绩满分3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十一、录取工作
1.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并列且处于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并列则优先录取初试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2.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四个专业,优先录取初试参加“数学”科目考试的考生,若指标尚余录取初试参加“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考试的考生。
3.学校将拟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招网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调剂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6小时内确认同意拟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学校将在复试完成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录检合格后,发放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5.考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或低于12分;
(2)外语听说能力不合格(低于8分);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5)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6)提供虚假信息;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8)体检不合格。
6.应届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和复查。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不破格复试录取。
十二、体检
体检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招生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3年。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情形进行认定。符合相关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复试前应向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给予认定。
十四、违纪、监督与复议
1.报名和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一切人员须认真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不得参加与招生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
3.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认为具有充足理由的,可在成绩公布24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复试影像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确实存在问题的,对该生组织二次复试。
4.复试监督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复试工作安排报送内蒙古财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其工作人员随时全程监督。
复试咨询电话:0471-5300146
监督举报电话:
内蒙古财经大学:0471-5300189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71-3261806
(2)实行巡视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各招生学院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环节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徇私舞弊的所有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附则
本办法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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