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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并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2]9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录取专业人数的120%。
4.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三、组织管理
电子信息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院(系)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方案需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时向研究生处报备)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
学院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人员组成,组长1人,另配备记录员1名。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主要内容
电子信息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可设定以下考察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心理素质。
(二)关于线上复试系统平台
为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远程网络复试系统平台,选择《学信网》远程网络复试系统平台,关于平台的运行及使用详见《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功能说明》。备用系统选用腾讯会议APP。
考生根据系统说明完成账号注册、身份识别、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完成系统在线测试、候考、进入复试环节。由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
(三)主要方式
线上复试
考生根据系统说明完成账号注册、身份识别、签订承诺书、缴费、提交复试材料、完成、系统在线测试、候考、进入复试环节。由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
复试由电子信息学院复试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总分100分。
复试具体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
(2)同一招生二级学院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审查考生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已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2)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允许参加复试。在复试时线上复试加试2个10分钟,并独立打分,作为加试2门课的成绩。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时间及资格审查
1.复试时间
研究生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3天左右在校园网上公布复试安排。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线上平台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考生进入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根据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考生采用双机位。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线上提交以下材料、并接受内容的核查:
(1)《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根据要求签字后上传考生承诺书,未签承诺书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2)应届考生需线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等
(3)历届考生需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4)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建议提交证书等材料;
(5)建议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注:
<!--[if!supportLists]-->(1)<!--[endif]-->身体状况检查。待入学时统一安排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if!supportLists]-->(2)<!--[endif]-->政审。待入学时提交《政审表》,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考生应按时提交。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应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审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电机学院和报考二级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采取线上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为30%。
3.复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部分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成绩的使用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电子信息学院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总成绩相同考生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者,专业课2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电子信息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交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依次录取。所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八、其他组织保障
主要包括:信息化办公室牵头成立技术保障小组,具体负责招生远程复试系统的引进、使用、网络支持、培训等技术难题;宣传部牵头成立舆论监测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的舆论监测等;后勤处牵头成立疫情保障组,负责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护等。
九、监督与管理
1.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成员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上海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二级学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委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查,加强监管。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各二级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6.申诉和举报。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申诉和举报电话,具体如下: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处是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主管部门,申诉电话:021-38223020,邮箱:yjs@sdju.edu.cn;
上海电机学院纪监综合办公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举报电话:021-38223140(纪监综合办公室),邮箱:shdjxyjw@sdju.cn
十、网络复试风险点及应对办法(应急预案)
1.断网情况
可能性:较低
应对办法:(1)开启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连接;(2)断网超过3分钟,变更面试题目。
2.考生互相转告面试内容
可能性:极大
应对办法:(1)增加面试命题数,降低重复抽取的概率;(2)设置同一问题的不同问法或考察角度;(3)将来自同一学校的考生分在不同面试小组;(4)考生签订网络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
3.替考
可能性:极低
应对办法:(1)系统进行人脸身份识别,全程录像,开学报到时再进行复核;(2)考生签订网络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3)根据刑法(九)修正案,替考经追究刑事责任。
4.面试环境对成绩的影响
可能性:较低
应对办法:(1)考前开展面试老师培训,规范面试打分;(2)增加面试老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提高评分客观性;(3)适当增加面试时间,随机询问未在拟定考试题目范围内专业问题,全面考察考生。
5.个别考生对网络复试方式的质疑
可能性:较低
应对办法:事前通知,加大宣传力度,告知考生流程,强调形式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消除部分考生的疑虑。
6.面试中考生有其他人员在旁边指点
可能性:中等
应对办法:考生签订网络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存在非独立作答情况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录取资格。
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络参加复试
可能性:较低
应对办法:复试开始前,要求考生在候考房间等候,工作人员筛查应参加未参加复试考生,通过手机联系考生,落实未进入网络原因。
十一、防疫措施
线上复试主要涉及到复试小组的专家进校的防疫举措,提前14天联系相关专家,自行隔离侯,提交进校申请单,由防疫小组审批后进校参加复试工作。
上海电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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