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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防疫期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报考资格审查
1.复试前的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
2.资格审核电子材料的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复试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提交方式和要求请按照学校研招办届时发布的《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电子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3.留存材料原件的提交。请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普通计划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单位同意就读证明等纸质材料原件于4月30日前邮寄至招生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研招办。
(二)线上复试准备
1.考生应及时查看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学院复试方案的要求做好线上复试系统、设备、环境等各项准备工作,并主动配合学院做好复试系统的调试、演练工作。
2.提前与报考学院建立联系,加入学院建立的考生复试工作群。主动告知学院招生老师自己的复试场地、网络环境、复试电子设备准备情况,如有疑问可以及时向招生老师咨询,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报考学院沟通。
3.做好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等的准备和测试。考生应按照学院复试方案的要求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有清晰摄像头且电量充足的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2部手机),根据需要准备外接麦克风、摄像头、手机支架、音箱设备。
(1)确保“双机位”正常运行。电脑用于登陆线上复试系统进行正面复试,正面摄像应保证考生双手在视频内可见。手机用于考生后方全场面视频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手机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保证视频画面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复试前需要对复试空间进行360°展示。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开启任何无关程序,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
(2)确定安静明亮、不逆光的独立空间,防止复试过程中被干扰。
(3)选择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有线网络、WIFI、4G或5G网络中任选两种作为备选,“双机位”不要在同一种网络环境,手机话费充足,确保移动网络信号持续。
(4)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坐姿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不得遮住双耳,不戴帽子、不戴饰品、口罩、墨镜、耳机。
4.身份确认。考生进入线上复试考场前(候场区),学院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相关数据库,进行考生身份确认,考生应配合学院及复试组做好身份确认工作。
三、复试有关要求
(一)复试形式与时间
1.复试形式:全校各招生专业全部采用远程线上复试。
2.复试时间:各学院将于3月22日起在学院网站陆续公布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自3月24日陆续启动,预计在4月6日结束,各专业的具体复试时间请参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或提前向报考学院咨询。4月15日以后研招办将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考核内容
1.综合面试(含专业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2.管理类联考考生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具体形式由学院确定。
4.在复试中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
5.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
1.一志愿过线人数充足的全日制专业,按照招生指标的120%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名单时小数点按照往前进位的原则),当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所有考生都纳入复试名单。
2.一志愿过线人数与招生指标相同的专业,可以等额复试;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不足复试差额比120%的专业,可以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复试。
(五)关于调剂规定
1.经学校同意需要进行调剂的专业,学院在调剂时可以提出比该专业国家线更高的调剂条件,并且在调剂系统中公布。
2.全日制专业调剂按照120%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小数点按照往前进位的原则。
3.非全日制专业调剂的复试差额比不低于200%。
4.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
5.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请按照另行发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关于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各专业的复试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七)综合面试具体规定
1.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
(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
(2)面试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在复试过程中若遇到网络卡顿、一个机位掉线或硬件故障等情况,卡顿或掉线耽误的时间不计为考生的复试时间,重启复试后再继续计时,已作答完毕的试题有效。若双机位同时掉线,正在作答的试题作废,重新抽取试题,或由复试组重新提问,考生针对新的试题或提问重新作答。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再次发生,中止考试,将该考生考试时间调换至最后重新进行或重新安排时间复试。
(八)同等学力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满分100分;同一专业笔试的时间必须一致,具体由学院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2022年开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的,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九)成绩计算及公示
最终成绩的计算,对一志愿过线考生与调剂考生使用不同的复试成绩权重。
1.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3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7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30%。
2.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3.复试成绩公示。各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
四、录取工作要求
(一)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同一专业考生复试后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当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以及入学3个月内,学校、学院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
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二)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情况,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
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复议与监督
(一)加强管理与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组成员招生行为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它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具体缴费方式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电子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执行。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
(二)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三)推荐免试生以及达到学校确定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提前面试预接收考生,经过学校的复查(政审、成绩审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学院发布的远程线上复试相关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见另行发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线上复试准备事项须知》
(五)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录取定向在职考生,录取后单位、考生、学校须签订三方协议。
(六)我校2022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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