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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设置有研究生院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25%,“211工程”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10%;
4.有学术论文发表、获得专利、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获奖者综合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 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人签字的原件一式两份;
2. 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原件一份;
3.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
4.提交加盖所在学院(或者学校)公章的本人排名证明原件一份;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6. (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7. (如果有)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他获奖的证明一份;
8. 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的同一页面上。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按第二条的要求准备好材料,按照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将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我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各项材料(含体格检查表)综合评审后,通知学生并组织复试,学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3、材料寄出或直接送达后请务必填写下面表格,并发送到ylwgl@buaa.edu.cn邮件主题:(姓名)推免生信息。(此表直接粘贴在邮件正文,不要挂附件)
4、寄送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27日(以收到日为准)。
5、复试时间:9月29日
6、未尽事宜参照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四、审批与复核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 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3. 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4.请恕所有资料概不退还。
五、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东323,软件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
邮编:100191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16714 Email: ylwgl@buaa.edu.cn
北航软件学院网页:http://soft.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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