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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现就我校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户籍、党团组织关系调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结果
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检查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数据报教育部审查,审查通过的拟录取考生为我校2021年录取的研究生。最终录取结果以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户口迁移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在职考生,不迁户口。
2.拟迁移户口的新生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由学院联系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在学期间如有迁移户口需求请咨询保卫处办理。
户口迁移具体流程可登陆以下网址查看:http://bwb.lzu.edu.cn/htmlfile/read/article_463.shtml
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①《户口迁移证》原件;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学院);④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入学后,保卫处将统一安排采集新生电子图像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党组织关系
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除外)的考生,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定向工作单位,不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其组织关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转至学校,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单位统一填写为“兰州大学XX学院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外和部队系统的,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报到时及时交至学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内的,报到时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至“兰州大学XXXX学院党委”。
四、其他重要说明
(一)学校在入学报到前不会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拟录取研究生调档、政审及通知书发放相关工作安排等请关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的后续相关通知。
(三)请考生和家长警惕各类(电信、网络等)诈骗,避免经济损失。
(四)如有问题请与录取学院联系或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信息发布渠道: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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