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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我院按照《北京舞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北京舞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于4月10日、11日有序完成了2021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根据复试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初试与复试的成绩各占50%。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100/初试满分)×50% + 复试成绩 ×50%。初、复试总成绩将分学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后根据学科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现将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北京舞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注:此拟录取结果还要通过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录取审查,都通过者才能被最终确定录取。未通过者,则无法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的相关通知后续发布,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入学前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入校后,研招办将再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核验,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体检表等,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本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示期为:5月6日—5月18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以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在一页上)、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以邮件形式发送yzb@bda.edu.cn邮箱;如考生对最终的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继续向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8935749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68715330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电子邮箱:yzb@bd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
邮政编码:100081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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