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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拟录取考生体检及办理“定向就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检人员
通过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拟录取考生。
(二)体检方式及时间
1.体检方式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所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请将体检报告及《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承诺书》(请点击下载)合为一个文件pdf文件,于5月1日后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http://61.166.241.249:8000/ASPX/Student/StuLogin.aspx上传。)
2.体检时间
体检报告有效期为2021年4月1日—5月10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体检报告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体检项目
体检内容必须包含以下项目:
1.常规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总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
3.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
(四)体检要求
1.出具体检报告的医院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再次组织新生参加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办理定向就业
(一)人员范围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
2.拟与现工作单位办理“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
(二)申请程序
1.需办理的考生请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http://61.166.241.249:8000/ASPX/Student/StuLogin.aspx下载《昆明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A3纸打印),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协议书。
2.《昆明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五份,均须签章为原件。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除提交《昆明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外,还需同时提交一份户口册本人页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邮寄方式和地址
1.邮寄方式:考生须于2021年4月29日前以“EMS”形式将有关材料寄回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若选择其它快递方式寄发,邮件丢失或无法寄达,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邮寄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街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650500
收件人: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933616
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后期不再接受就业方式更改的申请。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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