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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特制定《吉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各学院依据此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加强诚信评判。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4.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校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备选使用腾讯会议和阿里钉钉复试系统),请考生按系统要求准备设备和软件,熟悉操作流程。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
1.用于复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带摄像头和麦克风)(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加上一个手机或两个手机。
2.复试需要的软件:电脑中提前安装Chrome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手机端按系统要求下载学信网APP。
3.复试时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不得设置背影墙。报考学院有特殊要求的,按报考学院要求准备。
5.其他要求详见《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手册》。
6.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4-28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3月23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视调剂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名单由学校公布。
2.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调剂志愿和缺额情况确定。
3.复试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左右,生源充足的可放宽比例。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政治、外国语≥30分,业务课≥45分,总分≥200分。
5.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或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传到指定邮箱(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或由学院通知),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提交。
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
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如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考生应及时与学院沟通,根据学院具体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进行佐证。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会同学信网复试平台,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的核查。
五、复试缴费
考生在远程复试系统中缴费,标准为180元/生/次(含远程复试平台使用费)。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六、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由各学院和学科自行组织。复试前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网上签订)。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网络远程)
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等,考核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满分为6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网络远程)
重点考核外语能力。满分为20分。
(三)综合素质考核(网络远程)
主要考核: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为20分。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加试(网络远程)
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2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考核采取网络远程考核的形式,具体由学院自行确定。
七、体检
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60分为复试合格。
2.在招生计划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0%(其中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30%)。
3.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于3月23日前将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发至邮箱1959599688@qq.com。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十、咨询及申诉方式
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4533049。
电子邮箱:1959599688@qq.com
吉林农业大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电话:0431-84532752。
附件详见https://yjs.jlau.edu.cn/info/1077/29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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