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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要求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会议精神,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进入复试分数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
我校所有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学术型专业的复试比例一般为150%,对于上线人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规模,但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对于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规模的专业,可按缺额数的200%—300%接收调剂。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比例由各院系根据招生规模及生源上线情况自主确定,但复试线不得低于国家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同一复试线。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根据报考院系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扫描件(正反面);
2.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3.《政审表》(点击下载,需填写完整并有单位盖章);
4.《个人陈述》(点击下载,签字需手写);
5.《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应届生学籍审核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1年5月);
7.往届生学历审核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1年5月)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
8.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学历审核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拟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定向培养证明》(点击下载);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出具补修本科6门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1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3.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开展,考生根据各院系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参加复试(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办法、成绩的使用、录取办法,及相关时间和要求由相关院系另文通知)。
1.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20分。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
2.复试形式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由院系组织,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开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由院系组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院系组织,采用网络远程考核方式。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开卷考试,由各院系组织,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招生计划、成绩使用及录取
1.招生计划
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总计1807人,其中全日制计划1405人,非全日制计划402人。
全日制计划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3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3人。
非全日制计划中,单考计划2人。
2021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2.成绩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录取办法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合格的,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按照各自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对于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批次依次录取。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照上述原则单独录取。
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录取总数的10%。
4.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具体要求后期通知。
五、关于调剂
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与之相同或相近考生的调剂,具体办法见《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公告》。
六、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需按报考院系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华北北电力大学(保定)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八、监督、信息公开和复议
1.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要严格过程监管,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各招生单位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相关院、系负责解释。
九、入学后复查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申诉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举报电话:0312-7522636
Email: hdyzb10079@126.com
学校监察处受理举报电话:0312-7522700
Email:bdjwb@ncepu.edu.cn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处受理举报电话:0311-66007121
Email: yjs@hebeea.edu.cn
附件下载https://gs.ncepu.edu.cn/zsxx/cxfw/17a67993a1c14ca7861136d805f1fd14.htm
附件一: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院系 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
分专业计划
|
已接收推免
|
分专业计划
|
单考计划
|
||||
001
|
法政系
|
030100
|
法学
|
9
|
2
|
||
120400
|
公共管理
|
8
|
2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4
|
5
|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7
|
18
|
||||
125200
|
公共管理
|
7
|
28
|
||||
00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1
|
|||
003
|
英语系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14
|
|||
055101
|
英语笔译
|
14
|
1
|
11
|
|||
004
|
数理系
|
070100
|
数学
|
10
|
|||
070200
|
物理学
|
11
|
|||||
025200
|
应用统计
|
25
|
1
|
10
|
|||
005
|
机械工程系
|
080200
|
机械工程
|
30
|
3
|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7
|
7
|
||||
085500
|
机械
|
55
|
4
|
9
|
|||
006
|
动力工程系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60
|
7
|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15
|
|||||
085800
|
能源动力
|
118
|
10
|
||||
007
|
电力工程系
|
080800
|
电气工程
|
137
|
55
|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
|
|||||
082804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4
|
|||||
085800
|
能源动力
|
195
|
37
|
61
|
1
|
||
0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6
|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8
|
4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69
|
10
|
1
|
|||
009
|
自动化系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61
|
6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85
|
2
|
10
|
|||
010
|
计算机系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1
|
6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71
|
1
|
14
|
|||
011
|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1
|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1
|
1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68
|
10
|
||||
012
|
经济管理系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6
|
1
|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授管理学学位)
|
12
|
|||||
120201
|
会计学
|
10
|
3
|
||||
120202
|
企业管理
|
4
|
1
|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30
|
7
|
||||
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11
|
10
|
||||
025100
|
金融
|
7
|
5
|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14
|
20
|
||||
125601
|
工程管理
|
10
|
35
|
||||
125300
|
会计
|
31
|
2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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