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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特制定《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的工作方针,稳妥做好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结果,并对复试资格认定、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在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20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各学院通知;调剂复试考生将于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之后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二)考核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我校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内容为:①资格审查和复试模拟演练,②综合面试(含专业课面试、外国语面试)。
此外:
③管理联考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仍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④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三)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要求
1.组织形式
综合面试原则上采取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集中到校、复试考生远程连线进入考场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面对面地沟通。
2.诚信复试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
3.考核内容
综合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设备及环境布置要求
①用于面试的设备:手机、电脑、平板等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2台)。其中一台主机位正面拍摄用于面试(需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另一台第二机位从后方监控考生环境(需能清晰看到考生、主机位屏幕内容及四周环境);
②流畅的、能满足视频交流的网络;
③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明亮、整洁、安静,不逆光;
④将用于复试的设备提前安装并注册好复试软件“腾讯会议”和备用复试软件“瞩目”;
⑤请考生在进入复试考场前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保证在复试期间不被移动设备通话、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避免导致影响复试效果或网络复试中断。
5.考核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前,各学院将逐个联系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到,对考生进行身份、复试材料的验证及审核,并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演练。各学院通过“在线身份识别”环节核实考生本人和身份证、《复试通知书》(招生系统下载)上照片的一致性、审核考生复试材料的真实性、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学历层次、工作年限、毕业专业、专项计划资格等)。
面试当天,考生在面试前按学院要求提前候考,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考前网络、设备、环境的检查。
候考后,考生应及时关注手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入网络远程面试考场。通过“在线身份识别”环节后开始综合面试,依次进行专业课面试、外语面试等考核(管理联考还应在外语面试后,进行政治理论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场,不得再次进入复试考场。
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时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不一致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及资格审查的通知》中有关内容。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七、心理健康考查
研究生院将统一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试,考生复试报到之前须自行在我校招生平台中填写心理测试试卷。
八、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考生的成绩由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评定。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除特殊说明外,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80%+外国语面试成绩*20%
管理联考考生复试成绩=政治理论面试成绩*15%+专业课面试成绩*75%+外国语面试成绩*10%。
复试各项成绩的满分为100分。
(二)总成绩计算
除特殊说明外,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60%、40%权重。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九、录取工作
除特殊规定外,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应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一志愿考生优先。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面试成绩排序。
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涉外法律人才项目招生选拔办法参见法律硕士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考生复试成绩一般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
十、调剂工作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二)招生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一志愿报考情况、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在1-2个工作日确定复试名单。
(三)公布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向校研招办报送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同时,其他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十二、其它事项及要求
(一)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通过我校硕士招生平台网上支付复试费100元。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体检中完成,体检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学资格。
(三)复试加分
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在正式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该专业学术论文;或与人合著出版学术著作,且为第一著作人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向复试学院提交加分申请及证明材料(论文和著作须在复试报到之前已正式发表,复试提供须提供原件)。
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加分建议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在专业课面试成绩中加分。
十三、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即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考生),加分后可达到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可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考生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具体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
十四、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10-5890807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五、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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