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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等文件要求,《北京舞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并报北京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方案》内容,制定北京舞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相关安排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舞蹈学院作为中国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舞蹈艺术人才的重要使命。为维护学院良好的招生信誉,保证招生“公平、公正、公开”,我院2021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各项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迎难而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我院高层次舞蹈艺术人才的选拔质量,积极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严格防控的原则。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考试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确保考试安全。
2、坚持科学选拔人才的原则。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符合艺术学科的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原则。学院通过现场复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鉴定、艺术素养、专业能力与学术研究能力进行全方位考核。既重视考生的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既往的学业表现和思想政治素养。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学院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复试管理水平,不断推进招生信息及时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北京舞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巴图、郭磊
常务副组长:邓佑玲
副组长:张强、许锐
成员:巴图、郭磊、邓佑玲、张强、许锐、苏娅、李卿
四、复试工作办法
综合研判当前疫情形势,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复试工作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以各学科专业院系为依托,组成学科研究方向复试小组。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要进行考试纪律、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考前培训。各招生院系要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1、 复试分数线要求
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院全日制招生计划人数共75人(其中学术型硕士计划30人、专业型硕士计划45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人数5人(均为专业型硕士);我院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项目将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最多4人)。在教育部公布的《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了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线(详见下表)。
进入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序号
|
一级学科
(专业)
|
培养类型
|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
英语
|
政治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
1
|
音乐与舞蹈学
130200
|
全日制学术型
|
40
|
40
|
100
|
100
|
346
|
2
|
艺术学理论
130100
|
全日制学术型
|
40
|
40
|
100
|
100
|
346
|
3
|
舞蹈
135106
|
全日制专业型
|
40
|
40
|
100
|
100
|
346
|
4
|
舞蹈
135106
|
非全日制专业型
|
40
|
40
|
100
|
100
|
346
|
5
|
舞蹈
135106
|
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
|
40
|
40
|
100
|
100
|
336
|
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复试时间:4月10日——4月11日;
复试地点:北京舞蹈学院标准化考场。
考场安排与考试内容请密切关注官网后续通知。
3、北京舞蹈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参见(附件一)。
4、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复试前,研招办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规定日期4月1日前,将确认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指定邮箱,邮箱为:yzb@bda.edu.cn,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学科方向(复试暂不选报导师)(注:请各位考生对文件包中的各个文件、照片以“序号、XXX”的形式命名,再打包提交)。
电子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2)本人手持身份证的正面照片。
(3)应届本科毕业生:A、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扫描件(要求有照片且每学期均已注册);B、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扫描件。
注:如学生证丢失请到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在读证明(加盖公章)并上传扫描件。
(4)往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在指定位置手写签字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二)。
(6)考生下载并打印《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选政审表》(附件三),由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政审情况给予评价。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查盖章,有工作单位考生由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或往届生与在职考生由户口所在派出所负责审查盖章。)
(7)考生提交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附件四)。
研招办将对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材料缺失或材料造假将取消复试资格。
为保障资格审查的真实有效,凡复试通过被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所有考生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原件材料进行审核。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全面复查,材料审核以及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5、结合北京疫情防控形势和我院实际情况,请考生按照《北京舞蹈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五)内容执行。
重点提醒:请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学校,未做核酸检测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不能参加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以下2种情况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①新冠疫苗第二针接种已满14天,以“北京健康宝”显示信息为主;②在校本科生)
6、复试考核方式:
(1)考生资格审核、缴费;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3)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笔试;
(4)专业面试。
五、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和录取办法
1、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该项考核按1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笔试满分100分,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专业考核环节满分为100分,考核的总分按9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英语听力、口试得分×10%﹢专业考核得分×90%;
5、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初试与复试的成绩各占50%。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100/初试满分)×50% + 复试成绩 ×50%。初、复试总成绩将分学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后根据学科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六、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一览表
培养类型
|
一级学科
(专业)
|
研究方向
|
拟计划录取人数
|
全日制
学术型
|
音乐与舞蹈学
(130200)
|
舞蹈理论与批评
|
25
|
舞蹈历史与文化
|
|||
舞蹈科学
|
|||
舞蹈教育学
|
|||
艺术学理论
(130100)
|
艺术理论
|
5
|
|
艺术管理
|
|||
全日制
专业型
|
舞蹈
(135106)
|
中国古典舞表演
|
14
|
中国古典舞教学
|
|||
中国古典舞编创
|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
10
|
||
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
|
|||
中国民族民间舞编创
|
|||
芭蕾舞教学
|
2
|
||
国标舞教学
|
3
|
||
国标舞编创
|
|||
舞蹈编创
|
11
|
||
舞台美术(含服装、灯光)设计
|
2
|
||
音乐剧
|
3
|
||
非全日制
专业型
|
舞蹈
(135106)
|
|
5
|
七、选报导师
学院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后,将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开展选报导师工作,届时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培养计划。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要进行统一体检。逾期未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复试收费
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用标准:100元/人。
缴费日期:3月29日至4月2日
缴费网址:http://cwcsf.bda.edu.cn(详见附件六)
十、其他说明
1、请考生务必了解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定,认真完成复试。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若有任何情况变动,以官网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舞蹈学院官方网站。
十一、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与监督
复试的全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监督工作由各院系党总支书记负责部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研招办工作人员将巡视监督。
考生若对复试过程及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办公室申诉。如考生对我院的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申诉。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8935749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68715330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电子邮箱:yzb@bd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
邮政编码:100081
相关附件详见https://yjs.bda.edu.cn/zsgz/ssyjs/7471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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