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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拨具有学术专长和艺术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三个确保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究生现场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招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现场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考生的基本条件
(一)第一志愿考生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资格分数线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统一执行B类地区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由我校自主划定,具体要求见下表:
类别 |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位满=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学术学位 |
文学 |
345 |
50 |
75 |
艺术学 |
336 |
35 |
53 |
|
专业学位 |
新闻与传播 |
345 |
50 |
75 |
风景园林 |
242 |
30 |
45 |
|
艺术 |
336 |
35 |
53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49 |
30 |
45 |
专项计划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249 |
24 |
45 |
(二)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申请及遴选方式
2021年学校各缺额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调剂审核均采取网络提交材料遴选的形式,所有调剂考生都须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gxau.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中申请;未在上述2个调剂系统都填报申请调剂信息的考生,调剂申请无效。
2.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不接收同等学力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调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外国语要求为英语,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学术学位类的合格生源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类,专业学位类合格生源不可申请调剂到学术学位类。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该专项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已经满足招生计划,不再接收专项计划调剂申请。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不接收已被一志愿单位拟录取的考生。
(6)每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1个专业方向,按研究方向填报,无需填报导师。
3.调剂审核原则
(1)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含自命题专业科目)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选择调剂生须参考考生本科教育背景。
(3)理论类研究方向可参考考生专业获奖、科研项目、国家核心期刊论文发表等情况。
(4)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类和美术设计技能类研究方向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和考生上传的表演视频与作品综合排序遴选,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5)调剂审核严格按照学术性、择优性要求遴选,不得提出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审核要求。
(三)破格复试考生
1.申请基本条件
(1)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不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且只能申请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3)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本科阶段以来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专业比赛单项奖项或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者。
(省部级奖项概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家部委直接授予的奖励;中国文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等群团组织直接授予的奖励。)
(4)合格生源超过计划招生数的学科(专业)方向不受理破格复试申请。
2.申请破格复试程序
(1)考生可从学校招生信息网--公众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经所属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两名推荐专家(正高职称)签字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校验)于正式公布的规定时间内交学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招生办公室将《破格复试申请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汇总后组织专家组进行审议,专家组审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同意破格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后,在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复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生须到我校现场考试。
(二)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我校现场复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27日—29日,具体安排如下:
校 区 |
时 间 |
内 容 |
相思湖校区: 美术学院 美术教育学院 设计学院 中国画学院 人文学院 建筑艺术学院 造型艺术学院 影视与传媒学院的2个研究方向:现代广告艺术 现代广告设计 艺术研究院的1个研究方向:民间美术研究 |
3月27日(周六) 上午9:00至17:00 |
1. 相思湖校区考生报到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 3.地点:创意人才实验实训大楼前 |
3月28日(周日) |
全天专业考试 |
|
3月29日(周一) |
全天综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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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校区: 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学院 舞蹈学院 影视与传媒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研究院 |
3月27日(周六) 上午9:00至17:00 |
1.南湖校区考生报到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2.地点:音乐舞蹈大楼前 |
3月28日(周日) |
全天专业考试 |
|
3月29日(周一) |
全天综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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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至31日 |
评分、统分、拟录取 |
|
4月1日(周四):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反馈拟录取结果 |
||
注:以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拟录取结果,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
(三)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总人数。
(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考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三部分组成。
1.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主要为了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及考试要求),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技能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考2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考试用具由考生按照本人报考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的要求,自行准备。如:美术、设计类专业自备绘画工具(画笔、颜料、毡子及写生用画板等,所有绘画用纸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演唱科目考试可自带钢琴伴奏,流行演唱自备伴奏音乐。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考生3分钟自我介绍,现场回答考评老师的提问,考评老师对考生的听、说能力进行评定。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采取个人汇报的方式进行,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采取提问作答的方式进行,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3)考生综合面试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本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材料:
①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能力及研究计划(A4打印);
②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我校应届毕业考生的成绩单请到所属教学单位进行打印,成绩单需横向打印,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③发表相关领域论文及有代表性的科研创作成果(美术设计作品可用照片);
④参加有影响的学术活动、比赛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获奖证书。
(五)成绩的计算方法
1.录取成绩的计算办法
理论类专业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5 + 复试成绩×0.5
技能类专业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4 + 复试成绩×0.6
编码 |
研究方向 |
编码 |
研究方向 |
01 |
文化艺术管理 |
02 |
艺术理论与批评 |
03 |
文化遗产研究 |
04 |
艺术教育研究 |
05 |
艺术史 |
06 |
艺术文献翻译 |
07 |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
08 |
民族音乐理论 |
09 |
民族音乐研究 |
12 |
音乐鉴赏与评论 |
13 |
中国音乐史 |
14 |
西方音乐史 |
21 |
音乐教育理论 |
27 |
戏剧戏曲理论与批评 |
29 |
民族影视文化传播与批评 |
33 |
中国美术史 |
39 |
中国近现代视觉艺术文化研究 |
40 |
美术史学理论研究 |
42 |
中国与东南亚美术研究 |
43 |
民间美术研究 |
50 |
设计艺术理论研究 |
58 |
文化遗产应用设计研究 |
59 |
融合新闻学研究 |
60 |
艺术传播学研究 |
61 |
跨文化传播研究 |
62 |
广告与媒介研究 |
83 |
戏剧影视编剧 |
AZ |
新媒体传播 |
BA |
应用新闻 |
BB |
广告与媒介 |
注:上述专业属于理论类专业,除上述外的专业则属于技能类专业。 |
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技能方向:
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0.75 + 面试成绩×0.2
(2)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技能方向:
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0.85 + 面试成绩×0.1
(3)演唱、演奏、作曲、合唱指挥类技能方向:
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0.85 + 面试成绩×0.1,其中,专业考试成绩 = 专业主科(演唱、演奏、作曲、指挥)成绩×0.8 + 非主科成绩×0.2
(4)其余方向:
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笔试成绩平均分×0.65 + 面试成绩×0.30
(六)复试程序
1.网上提交报到材料: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于2021年3月25日-26日登录广西艺术学(网址:http://yjs.gxau.edu.cn/enroll/fushi/file/login.aspx)进行网上提交报到材料,报考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须按照复试大纲中的曲目要求填报曲目,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曲目信息。
(1)应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初试),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有效学生证原件(4年完整注册),④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2)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初试),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①准考证(初试),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④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⑤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2.考生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须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凡不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者一律不予办理复试手续。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民族身份证明,其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提交《广西艺术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二份,非应届毕业考生须提交与委培单位签订的《广西艺术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
(3)所有考生:①须在4月8日前提交(可网络提交扫描件)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原件),该表主要考查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②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疫情防控承诺书》和《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上述有关表格请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众服务--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s://zsb.gxau.edu.cn/gzfw/xzzx)。
3.复试缴费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5日—27日下午18:00前缴纳复试费(80元/科.人),缴费方法:(1)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下方二维码;(2)输入考生编号,点击确定;(3)核对姓名及金额后,点击支付,即可缴费;逾期系统关闭,未缴纳费用者不予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安排复试。
(2021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二维码)
4.考生下载复试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6日16:00—27日18:00登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gxau.edu.cn/enroll/fushi/print/Index.aspx)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
5.复试组织管理
(1)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过程管理
落实教育部“三随机”要求,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逐一签订《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身份识别,在现场面试科目考试阶段进行考生照片比对;加强涉考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分类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实现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涉考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疫情防控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组和校内各招生单位专门人员建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疫情联防联控综合治理。复试现场设置安全距离,加强复试场地消毒和安全管理;为有体温异常、发热发烧等症状的考生设置临时考场。
所有来校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登入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系统打印复试准考证,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经大门岗验证和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考生必须按照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xau.edu.cn/)发布《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考生防疫须知》的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自我防护,并严格按照考点安排有序参加现场复试。
(4)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生提前30分钟候考,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科目考试考生必须严格按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时间安排候考,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体检
为减少考生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外,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和复试单科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要求后,按照各研究方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区分专业方向,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考生复试前无需填报导师,入学后双向选择分配导师。
4.所有考生只能在本人参加复试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研究方向录取,不得转到其他研究方向录取。
5.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在该研究方向顺延录取。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录取类别应为“定向就业”。其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
7.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有缺考科目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3)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4)未按规定参加所有复试项目的;
(5)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即以下其中之一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按满分100分折算);
②演唱、演奏类及作曲、合唱指挥技能类方向专业主科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
③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及美术设计技能类专业科目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
④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二)其他要求
1.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被录取的新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需本人在报到注册前一周(以正式公布的报到注册时间为准)申请并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需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新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返校。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3.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专业能力复试复查。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复试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若考生在复试的任何一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违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行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有违反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如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违纪者,由招生办公室将其违规情况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申请对其研究生导师资格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或开展过考前辅导和培训者,均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任何工作。
(四)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笔试、阅卷、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科目、加试等,音像资料由学校招生办保存3年备查。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的监督和再监督,包括对调剂审核、技能面试、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各个环节和复试场所的监督。
(二)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举报电话:0771-5333130广西艺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校将加大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招生类型的信息公开力度。
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5333134、5775707 招生办公室。
广西艺术学院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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