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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按照国家、安徽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复试要求的变化,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
(二)坚持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与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认真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研招领导小组”)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落实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任务,执行复试和录取具体工作。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学位点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相关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承担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及比例
1.初试成绩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一区分数线总分降40分,单科线降15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扩大比例。
(二)调剂条件及程序
1.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安排再次开放系统接受考生调剂。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从3月下旬开始,至4月底前结束。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将及时通知考生,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公布。
2.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主选中国移动“云考场”复试平台。系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将在复试须知中详细说明,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发布。
(四)复试材料及审查
1.复试之前,审查考生以下材料:
(1)《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核表》,应届生一般由考生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在职)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非在职)填写并加盖公章。
(2)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4)学科(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五)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测试内容应涵盖原有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实行综合性、开放性命题,考生远程作答、亲笔书写,限时90分钟。完成后将答题纸拍照提交相关学院。原始纸质答卷妥善保管,录取考生在开学报到时提交存档。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表现,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报考外国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相关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参照专业测试模式组织。
(六)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60%。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算确定复试成绩,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复试成绩汇总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研招办。
(七)复试过程管理
1.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
4.复试中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立刻保存现场证据,及时向研招办报告。对在复试过程有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八)复试服务保障
研招办和招生学院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研招办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专业调剂情况、复试方案和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工作顺畅有序。研招办和各学院办公电话、邮箱等,须公布于研究生处网站和各学院网站。
四、招生录取
(一)学院分批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各学院根据复试总分排名,对复试合格考生,按排名先后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通知由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调剂考生由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若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由学院依次递补录取。
(二)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五、疫情防控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并组织落实实施。
六、监督复议
(一)学校复试全过程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督查举报电话:0558-2596611。
(二)研招办受理复议申请,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七、联系方式
(一)阜阳师范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大学正行楼1001室
电话:0558-2595335
网址:http://www.fynu.edu.cn/yjsc/yjszs.htm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fynu.edu.cn/jgsz/jxjg.htm
八、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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