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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研考组织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我校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晓红院士
副组长:曾伏秋
成 员:朱 斌、向国成、刘期湘、刘建秋、刘赛红、任 剑、吴灿、余绍黔、何天祥、周鲜成、黄福华、彭文忠、彭焕才、谢小良、谢亚军(按姓氏笔画排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鲜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方案;审批各学位点复试工作方案;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过程;负责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审批。
(二)成立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各学位点成立由培养单位院长或学位点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研考复试录取具体工作方案,经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小组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位点的复试,成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还须成立以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录取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需要设若干个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5-7人组成,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另配秘书1人。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含电子数据资料)由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一志愿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除产业经济学外)、法学(除民商法、刑法学外)、中国语言文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学术硕士,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
3、我校法律、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①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21分;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55分。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二)复试方式与要求
1、考虑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平台备用)。
2、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注意做好参与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3、各二级培养单位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复试前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使考生能够熟练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一般应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要会同复试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要采取“三随机”原则(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阶段时间安排为2021年3月27日--4月30日按照对象拟分两批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各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因网络复试的特殊性,时间、批次可能会有所调整,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初步安排如下:
批次 |
时间 |
复试对象 |
第一批次 |
3月27日—3月29日 |
专业硕士 |
第二批次 |
3月29日—4月30日 |
学术硕士 |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本次远程复试,将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比对)等办法,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必须向二级培养单位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确保清晰、完整、规范,提交方式、电子文件格式、大小等要求见各二级培养单位通知。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电子版。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扫描件:
(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②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二级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培养单位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会计、审计专业硕士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中专业理论100分,政治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详见我校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一览表与科目考试大纲),但题型将会有所调整。为适应远程网络复试的实际情况,一般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采取线上问答的形式进行。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随机抽取测试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口述答案,面试老师在时间充足条件下也可对考生随机问答,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会计、审计硕士考生的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测试形式与其他学科专业的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形式一致,采取随机抽题线上问答的方式。其中专业理论部分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政治部分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线上面试问答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由外语能力测试小组单独负责评分,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秘书1人。
以上所有测试环节由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独立进行评分,取所有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该环节的最终成绩。
4、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单独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按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供的方式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该表要求由考生人事关系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具体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学位点指定邮箱。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通过我校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支付平台地址:http://pay.hutb.edu.cn/)。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五、调剂
(一)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目录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公告》,查询网址:
http://gra.hutb.edu.cn/column/tzgg/content/1616400189293.shtml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满足我校相应成绩要求。
2、专业要求: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科目参见《湖南工商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填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填报该专业。
5、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科代码1201)接受第一志愿报考管理学类专业且初试科目统考数学的考生和工学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科代码0871)考生调剂,并按管理学和工科两个学科门类分别安排调剂指标,分类录取。
6、我校将在3月22日以后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信息。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7、我校所有调剂缺额均为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
8、学校将根据各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调剂生源的专业需求,同时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和进度调整调剂名额,调剂缺额与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
(三)调剂程序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予以确认。
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六、录取办法
(一)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专业理论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二)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面试小组提交的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1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结果公示
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八、监督复议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各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校现教中心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六)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31-88688031
九、疫情防控
各二级培养单位要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做好复试人员的防控工作
针对疫情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复试小组人数和场地大小,为参加复试的人员准备口罩,确保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医用口罩发放数量不少于1个/半日(所需口罩在校医务室领取);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要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的复试人员进入复试场所。
(二)做好面试场所的消毒工作
复试场所要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每日两次对复试场所、卫生间、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等进行消毒。
(三)做好复试考场的布置工作
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以及复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布置考场,复试人员的座位间隔距离要符合防控要求。
(四)制定应急预案
二级培养单位应制定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保障机制。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防控预案,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要求做好隔离消毒,跟踪了解疫情情况,完成补充性报告,配合专业救护人员做好转诊工作。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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