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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力确保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
(一)复试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含调剂)初试成绩,参照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50分,单科降20分。
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只进行初试总成绩加分,单科不加分。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
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2021年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具体操作要求、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另见操作须知)。
2.复试内容
(1)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专业课考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命制题库。考生随机抽题、即时作答,考官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查(综合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格式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待入学后将组织核验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考官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各复试小组挑选业务水平高、外语口语水平好的面试官,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查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拟录取后,考生须提交《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合格标准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由各学院根据2021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命题,满分100分。采用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随机抽取、现场作答,完成后将答题纸拍照上传,每门考核时长30分钟, 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原始纸质答卷按要求邮寄给复试学院。
(6)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各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F)满分100分,由综合素质考查成绩(a)、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成绩(b)和外语听说能力考查成绩(c)构成。F=a*40%+b*50%+c*10%。
(四)复试程序
1.公布复试录取办法
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aqnu.edu.cn)和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yz.chsi.com.cn/zsgs)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确定复试名单
各学院根据复试基本条件及其他遴选条件,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名单,其中享受初试加分、参加专项计划、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进行说明。制定其他遴选条件的,不得有歧视性或者有违公平的非学业水平规定,并需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3.发布复试通知
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复试名单及各学院复试安排。各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情况摸底排查,对特殊考生将实施网络远程复试技术兜底措施。
4.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各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如下:
(1)考生身份
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打印)。
(2)学历学籍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http://www.chsi.com.cn/xlrz/)。
③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http://www.chsi.com.cn/xlrz/)。
(3)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
①学历为高职高专的考生
毕业后满2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②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
③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④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初试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高校学生”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专项计划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5.远程网络复试
(1)提交书面材料
复试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书面材料。
(2)远程面试系统操作培训
指导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安装相关软件、注册账号、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调试设备、面试环境准备等。考生操作规程培训另行通知
(3)实施面试
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总体安排,按照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生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填写《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分学院分学科专业汇总,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对外公布,并负责考生的咨询解答。
6.同等学力加试
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通过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实施。
7.体检
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规定以上医院出具的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待考生入学后确有必要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调剂
按照《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三、录取公示
(一)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Z),由百分制初试总成绩(C)和百分制复试总成绩(F)加权计算。Z=C*60%+F*40%。其中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政策加分)/5。
(2)排名方式
①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统考单科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②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单列,单独排名。
(二)拟录取
①各学院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公布的剩余计划按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意见分为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建议不录取。分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并加盖本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③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的考生。拟录取公示后,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定向考生须签订学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院。如未按时提交,由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招生指标的缺额可从“名额已满暂不录取”考生中按排名补录。
(三)公示
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于3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在研究生院网站(grad.aqn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因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等原因),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正式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按要求将正式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四、录取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被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录取督查组应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各学院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纪委委员须全程参与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三)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录取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组对复核申请及时做出答复。
地址: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605室
电话:0556-5303726,邮箱:yzb@aqnu.edu.cn
(四)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由复试录取督查组受理,将对举报进行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电话:0556-5300053,邮箱:jiwei@aqnu.edu.cn
(五)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
① 政策问题咨询电话:0556-5303726。
②学科专业问题咨询相关学院电话: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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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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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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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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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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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53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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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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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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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55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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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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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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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567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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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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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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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570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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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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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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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5303728
|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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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
|
0556-570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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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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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5303917
|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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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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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5306290
|
资源环境学院
|
赵老师
|
1386511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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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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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5300181
|
体育学院
|
宣老师
|
0556-5300092
|
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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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
0556-5302798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江老师
|
0556-5303673
|
法学院
|
张老师
|
0556-5305087
|
传媒学院
|
江老师
|
0556-530505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梁老师
|
0556-5303989
|
七、其他
(一)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回避原则。
(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保存1年。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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