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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保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确保所有考生应考尽考。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21年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和复试安排由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洛阳市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三、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得超过200%)。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提出本单位各专业的差额比要求,并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1)总分500分的专业,在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40分,单科各降5分;(2)总分300分的专业,在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45分,单科各降16分。
四、复试内容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鼓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和考核题目,提高试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贯彻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放在研究生复试的首要地位。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
除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外,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同一学科(专业)题目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专业素质与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
(1)专业素养,同一学科(专业)题目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合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目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复试的,学院复试专家组应事先确定各复试方式成绩的权重及计算办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因疫情防控无法盖章的,可先提交有效成绩,待入学时再补交盖章的成绩单,如与原提交成绩不一致,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7)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8)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6)为必须项,(7)、(8)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或电子版至相关学院,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2.复试基本程序
(1)复试前,学院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
(2)复试前,学院工作人员将考生提交材料完整提交给复试专家组。
(3)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
(4)复试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入场、进行现场记录和录像,并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5)复试时,学院提前对复试专家和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组织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6)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7)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3.复试总成绩和综合成绩由招生学院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4.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如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出调整为定向的书面申请,学院在录取时审查确定。
六、调剂
1.调剂的基本原则
(1)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一律无效。
(2)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科研能力、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从便利考生出发,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达到锁定时间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志愿,等待我校受理意见,也可改填其他志愿。
(6)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在调剂生源数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应按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数1.2:1安排复试,但不得超过2:1,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2.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原则上只调剂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调剂工作流程
(1)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向学校研招办提交调剂申请,随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4)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
(5)同意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6)考生通过复试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由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拟录取
1.综合成绩的计算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 ×60% +复试总成绩×40%;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3) ×60% +复试总成绩×40%。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依据招生计划及综合成绩名次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初试总成绩确定名次。
2.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研招办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发放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拟定于6月中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九、其他事项
1.各学院须在考前对参与复试的考生、教师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情况摸排,了解考生是否存在因疫情无法参加复试情况,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要确认考生目前在用的手机与报考时填写手机是否一致,如有更换,需统计更新信息,报研招办进行更新。
2.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
3.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我校及各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379-64231373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致远楼222房间)
邮政编码:471000
电子邮件:yzb@haus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ha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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