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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和《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19〕113号)的要求,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即日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徽财经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推免工作,学校推免遴选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期间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监督、检查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公开选拔和推荐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19〕113号)及本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办理。其中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成绩计算依据为原始成绩,补考重修成绩不予计算。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鼓励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家级)、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推荐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师资班等学生)。
(二)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艺术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其他专业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名额分配
教育部下达我校2021年推免生名额为175名(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3名),普通推免计划依据国家发展战略及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学院须将指标分配到各专业。
五、组织程序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
2.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审核后进行排序和推荐。
3.研究生支教团由学院审核、统一进行综合排名后推荐,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条件及程序要求,另发通知。
4.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免生名单。
六、工作进程
1.9月22日前。各学院依据本通知和《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遴选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和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名单一起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9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将推免生名单按照附件2要求格式提供盖章纸质版报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至68370277@qq.com。
3.9月30日-10月2日。各学院将推免生名单(不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3天的公示。
4.9月30日-10月13日。研究生院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网主页上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
5.10月6日前。各学院将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报名材料和推荐免试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6.10月8日。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7.10月12日-10月25日。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阶段。
七、其他说明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公示期间,如推荐人选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依序由本学院候补人选递补。如本学院候补人选递补后仍有空缺,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候补人选递补。
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报送材料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务必做到准确无误,数据一经上报教育部,无法更改。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3:下载http://yz.aufe.edu.cn/2020/0922/c5375a15764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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