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相关要求,为更好地方便和服务考生,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校区考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实行网上确认。确认期间本考点将在网上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为确保考生顺利完成网报信息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确认时间及地点
1.考生在线核验身份及提交审核材料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至11月9日16:00(请考生在提交材料次日请及时关注查看审核结果)。
2.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补充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2:00。
3.集中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网上确认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4.集中网上审核材料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汇南校区综合楼411会议室。
5.特殊情况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11月9日9:00-16:00。
6.特殊情况现场审核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汇南校区综合楼411会议室。
二、网上确认对象
所有选择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校区考点(5114)报名缴费成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
1.毕业院校在四川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四川省的往届生。
三、网上确认流程
1.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二维码:
2.考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再到现场审核。
3.请考生尽量不要在最后一天(11月9日)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考生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一)所有考生均应提供的材料
1.考生本人彩色证件电子照
(证件照标准示例照片)
证件照上传要求:
①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请用白色背景);
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③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的比例2/3为宜;
④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⑤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⑥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⑦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该照片后期将用作准考证、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即人像面、国徽面两张分别上传,考生应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身份证正反面示例)
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手持身份证照片示例)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请注意:
①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头、肩部端正,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②仅支持jpg格式上传,建议大小不要超过10M;
③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无遮挡或被手指捏住。
④在手持身份证照片下面正中备注考生本人24小时畅通的联系电话(审核不通过,用于考点直接联系考生;若未提供或提供电话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非常重要!
4.上述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本人手持身份证照均应按照要求上传,严禁考生对照片进行修图。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要求的全部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二)不同类型考生的相关材料
1.学籍或学历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提供有效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往届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往届生户籍或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清单材料
①四川省户口(不限市/州)考生应提供有效户口簿(包含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考生提供集体户籍材料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在四川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考生应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注:加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3.在校研究生和已在校攻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还应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5.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需提供的材料(除自考外)
①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②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有效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其他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考生提供上述材料时,选择自己所需提报的材料窗口点击上传即可,不属于自己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以点击下一步跳过。
(四)考生如果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属于作弊行为,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
五、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点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说明: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本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联系考点咨询。
六、注意事项
1.本考点仅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不受理网报信息修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和考点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
①“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②未交费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已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网上确认的,或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
5.我校考点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考试期间全程视音频监控并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将进行视频回放),本考点将为考生准备统一的考试文具(签字笔及笔芯、铅笔、橡皮擦、涂卡尺、小刀、胶棒),考生不得自带考试文具(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允许的特殊文具除外)。每间考场内都设有电子时钟(电子时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场指令为准)。
6.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下载http://www.sceea.cn)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本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七、特别提示
1.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校区考点(5114)的考场设置在学校汇南校区厚德楼(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考点信息发布网址:http://yjs.suse.edu.cn/
网上确认期间,本考点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点,受理考生咨询,并为考生提供必要服务。
咨询地址:四川轻化工大学汇南校区综合楼4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813-5505850
2.按照《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要求,我省将在考前14天起对所有参加研招考试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具体办法将于12月初发布公告。凡有过身体异常、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在进入考点时须出示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若考生隐瞒病情、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3.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校区考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要求组织考试,请考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条款,树立法治和诚信观念,遵守网报时确认的诚实守信承诺,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珍惜个人荣誉,切勿以身试法!
附件下载及文中图片示例详见http://yjs.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394802942289695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