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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在阅读本公告之前,详细阅读辽宁省的所有网报公告。
一、丹东市招考办报考点(2112)只接受在驻丹东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丹东市的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包括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类别。
二、条件及要求
1.符合部、省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
2.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学校应为驻丹东高校(辽东学院)。
3.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须工作(须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或户籍在丹东。
4.社会考生:须本人工作(须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或户籍在丹东。
三、网上确认时间
2021年我省全面实行网上确认。
确认网址:yz.chsi.com.cn/wsqr/stu
上传审核材料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 (9:00-16:00)
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6:00。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咨询电话及现场材料审核地址
确认资格咨询电话:0415-2536770
现场咨询及现场审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丹东市招考办 ,二楼205办公室
五、网上信息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证件、材料照片及标准,请见网报公告《丹东市招考办报考点网上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报名结束后发布)。
六、结果反馈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提供原始材料现场审核;不符合我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
七、注意事项
1.凡报考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及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选择我市报考点。
2.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3.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4.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予以网上确认。
5.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丹东市招考办报考点网上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
确认网址:yz.chsi.com.cn/wsqr/stu
一、网上确认上传材料清单
1、网上确认的考生须上传如下材料:
①证件照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
2、丹东市区域内应届考生须上传如下材料:
①第1条中各项材料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其中户口或工作在丹东域内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如下材料:
①第1条中各项材料
②户口或社保证明
③学历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如下材料:
①第1条中各项材料
②《入伍批准书》
③《退出现役证》
5、丹东市区域内应届自考生须上传如下材料:
①第1条中各项材料
②成绩单
二、上传材料格式
请务必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因考生材料不合格超期未通过审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站内信息。
所有上传资料图像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照片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禁止上传镜像照片(照片内人像、文字水平翻转)。
1、证件照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②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③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④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2、居民身份证
①考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片,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②证件不得涂改,照片不得做任何修改,需确保证件四边角在照片内显示完整,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清晰可辨。
3、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
①考生本人双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和上半身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端正、脸部无遮挡,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人像面信息完整清晰,照片正向无翻转。
4、户口或社保证明
①丹东域内户口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上传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如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的照片,应保证证件四边角在照片内显示完整,照片完整清晰;
②非丹东域内户口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上传丹东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加盖市级社保部门公章)提交近三个月(8月、9月、10月)社保证明照片,应保证证件四边角在照片内显示完整,照片完整清晰。
5、应届生
驻丹东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只接收辽东学院。
三、网上确认工作程序
1、上传审核材料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9:00-16:00)。
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6:00。
2、报考点会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审核考生材料,考生随时查看研招网报名系统站内信息。一般在考生上传后48小时内审核完成。
3、在网上确认期内,请考生随时关注站内信提示。若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则报名确认成功,无需再到现场。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提供原始材料现场审核;
4、不符合我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
5、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报考点联系方式
(2112)辽宁省丹东市招考办。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0415-253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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