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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推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科学选拔制度。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综合素质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方面的考核。
3.坚持制度健全、程序公正、信息公开。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推免资格审查、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具体的推免生复试细则,并组织进行复试工作。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并设保密员一名。
3.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报考情况自行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包括:制定复试工作细则、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和命题教师、命制复试试题、复试成绩的统计、思想政治考核等相关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复试所有材料留存备查。
4.研究生学院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复试的内容及要求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考核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每名考生测试时长原则上为5-10分钟,特殊专业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2、综合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专业能力测试或专业技能展示。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专业综合能力、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创新能力以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内容。具体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考查大纲。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是通过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查考生对该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应用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为20-30分钟,特殊专业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需在正式录取前向学校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要求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总分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外语测试30分,占复试成绩的30%。特殊专业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申请、复试、接收程序
(一)预报名
10月12日前,拟申请渤海大学2021年度推免硕士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请将《渤海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所在高校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语水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发至邮箱bhu1950@bhu.edu.cn。
(二)正式报名
1.10月12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
2.我校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并通过系统向允许参加复试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否则各学院可撤销复试通知。
3.我校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否则各学院可撤销待录取通知。
(三)复试
1.我校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2.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为主,具体复试时间、内容、流程等由各学院自定。
3.考生须按各学院要求提前做好复试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准备,按时参加模拟演练和网络远程复试。
4.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是否接收跨学科考生以及跨学科考生的具体复试要求由各学院自定。
(四)接收
1.我校将在10月18日前完成全部推免生接收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将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推免生正式获得我校研究生接收录取资格。
2.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纸质接收函,预计将于2021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和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以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我校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或入学(新生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5.若2021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领导。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督电话:0416-3400027。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推免生复试分数等信息及时公布,公示日期为十天。
4.实行复议制度。接受推免考生和全社会的监督,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议,3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5.申诉渠道:渤海大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编:121013
邮箱:bhu1950@bhu.edu.cn
电话:0416-3400137
部门: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八、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规定执行。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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