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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自2010年起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收费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标准。
2.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MTA)、会计(CFO与财务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3.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4.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所有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我校2014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须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转入硕士学习阶段。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6.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7.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8.我校201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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