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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4年关于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原则:
1、成立校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推荐免试生名额及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并审定全校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2、成立各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系行政负责人、党总支负责人、教师代表。各院系须于9月16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业务笔试命题小组名单(签字、盖章后)以及参与推免工作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的人员签订的《保密责任书》报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方案总体原则及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本单位获得名额,以1:1.5的比例,差额选拔、推荐本院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校推免生选拔考试;组织实施推免生复试,根据成绩排名,拟定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拟录取名单。
3、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和名额:在我校当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各专业只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申请。各专业方向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额原则上在30%—50%之间。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5、本校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在70分以上;
(2)专业排名要求:按第三学年专业课程成绩排序,国家重点学科所在院系学生排名须在前50%,北京市重点学科所在院系学生排名须在前40%,其它具有博士或硕士授权点的单位学生排名须在前30%。
校级及以上“三好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我校本科阶段“北外国际化战略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申请推荐免试并保留两年入学资格从事学生工作(简称“推免保”),或保留一年入学资格参加“研究生西部地区支教团”的学生,专业排名参照常规推免生要求,在专业考试的基础上,由学生处、团委考查其政治素质和实务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
(3)其他情况: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
三、实施办法:
(一)推荐并接收校内推免程序:
1、各院系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本单位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工作。
2、各院系在第一时间向全体应届毕业本科生宣读推免政策、推荐流程,公布本单位确定推荐免试学生名额。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以申请。凡申请并最终被录取者须和学校签署协议,承诺不放弃推免生资格,院系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有违约情况,则削减该院系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
3、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学生在校第三学年的专业成绩排名,排名办法如下:
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为每个学生计算出“专业课平均学分绩”,在“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的基础上排出专业名次。
专业课程:指除政治、体育、计算机等全校公选课之外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计算公式:专业课平均学分绩=(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1学分+……+专业课N成绩×专业课N学分)/(专业课1学分+……+专业课N学分)
4、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后,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该名单必须由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方为有效。
5、各院系将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报研招办后,须在院系公告栏进行公示,凡被推荐学生的成绩、排名不实,被他人举报并查实者,一律取消参加推免生复试的资格,相应削减其所在院系当年的推免生名额。
6、各院系申请人在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下载”栏目下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外语专业学生在所学专业栏注名第二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注明外语语种),由院系在表格上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人大一至大三的成绩单(须有教务处和院系的盖章)统一报送研究生招办;同时填写《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以院系为单位发送邮件至bwyzb@bfsu.edu.cn(否则报名材料无效)。
重要提示:申请外语类专业的推免生请务必在电子表格中注明本人所学第二外语语种,填写规范为:二外俄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二外日语/二外西班牙语/二外英语。我校不接收第二外语非以上六语种的考生。
7、研究生招办汇总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内容包括身份证件、专业排名、成绩单等);公布准考名单;组织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复审合格者进行推免生复试:
推免生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高翻学院业务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70%)。
说明:① 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 专业笔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组织。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英汉同传)、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英美文学方向)免试生者须参加《基础英语》笔试;高级翻译学院(复语同传)参加本人本科专业语种的基础笔试,例如申请俄英汉复语同传者须参加《俄语基础》笔试。
8、研究生招办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公布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学生名单。
说明:
凡批准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推免保”及“西部支教研究生”)须与学校签订双方协议,不得随意改变报考单位、研究方向,不得参加毕业分配或申请出国留学;违约者不予办理考研、工作、出国等手续,户口和档案将退回生源所在地;将一份《不诚信记录》归入本人档案;并须缴纳违约金三万元。
(二)拟录取推免生网上公示。
(三)入学前若发现推荐免试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课、限选修课不及格;
4、申请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因违法违纪受到任何法律处罚或纪律处分;
5、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申请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格或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者;
8、违反协议,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四)推荐免试生申请及考试安排:
1、各院系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9月22日下午17:00。
(1)本单位所有被推荐学生的汇总名单:包括姓名、学号、推荐报考院系名称、推荐报考专业名称,以及推荐类别(留校、推荐外校、推免保、西部支教等);
(2)本单位所有被推荐学生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见附件,A3纸打印,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院系和教务处公章,夹在每位学生的《登记表》中);
(4)本单位推免生复试考务安排:专业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5)《命题、监考人员责任书》;
(6)组织本院系学生填写《申请推免生信息登记表》(excel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下载”栏目页面下载、填写后,合并成一个excel文件),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bwyzb@bfsu.edu.cn。
2、报送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办(北外东院办公楼303A室)
咨询电话:010-88816246
3、资格审查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大厅。
(3)内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4)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一百元。
4、推免生复试时间:
专业笔试:9月28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
专业面试:9月28日上午、9月29—30日(具体时间地点于9月24日网上公布)。
(五)研招办将于9月24日(含)前确定并公示校内外“推荐免试”准考学生名单。10月12日左右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说明:经过考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2年10月31日前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照相,否则录取无效。
四、接收程序:
1、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接收校外推免生名单。我校将于10月15日左右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拟录取结果;确定拟被推荐至外校的学生可在研招办领取正式推荐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须按规定日期到研招办领取推免生网上报名检验码(检验码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个人电子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11月10—14日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公告”)。
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地点为北外东院第四大教室北机房。
3、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本校学生,须于2014年4月与北外统考复试考生一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本校推荐免试生,我校将于2014年6月上旬发出录取通知书。“推免保”和“西部支教计划”的学生,于计划正式入学读研的当年6年份,到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
5、我校确定接收的本校推荐免试生,须于2014年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信息审核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论处于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将被即时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2、《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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