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一、接收专业
2014年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具体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的、或有科研成果的、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通过大学英语四(或六)级考试或小语种相应水平考试。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申请者可跨专业申请。跨专业申请者所学专业须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密切相关。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情况具体如下:
1、与化学工程与技术相近或相关的专业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化学生物学、生物制药。
2、与信息与通讯工程相近或相关的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
3、与中国语言文学相近或相关的专业
哲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社会学、艺术学(戏剧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人类学。
三、申请材料
1、《湖南理工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网址: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信息专栏:http://xk.hnist.cn/)。
2、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四(或六)级证书或小语种相应水平证书;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主要奖励证书(或证明)。
6、大学学习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或参加重点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
7、身份证、学生证。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网址: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信息专栏:http://xk.hnist.cn/)。
2、2013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将填好的《湖南理工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免试申请材料的扫描件(.jpg或.pdf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后(文件名为:姓名_推免生申请材料)发送至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箱(xkb.hnist@163.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主题栏目中填写“推免生申请材料”,并在邮件正文中填写姓名,学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信息。
3、2013年10月8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对全部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转交各学位点评审。
4、2013年10月10日,研究生处向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和体检通知。
5、复试时,各申请人须携带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交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验证。
6、2013年10月13日,各学位点组织复试,研究生处组织体检。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课面试等。
7、各学位点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告知申请人。
8、拟接收名单在本校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湖南理工学院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
9、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接收函到所就读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免生专用)。无《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同学不能被录取。
10、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并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正式报名信息确认、交费、数码图像的采集等手续。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1、推免生需将经省、市招生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2月1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2014年6月,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
4、拟录取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 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2)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3) 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4)体检不合格的。
六、 联络方式
联系人:曹方春
电话: 0730-8809770,15073012534
传真: 0730-8809779
电子邮箱: xkb.hnist@163.com
网址:http://xk.hnist.cn/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414006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