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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复试线划定原则
报考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基本要求者,按学科和专业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学术学位按照1:1.7、专业学位按照1:1.2的公开录取数与参加复试数比例划定复试线。2020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政治/外语 |
业务课 |
||||
080300 |
光学工程 |
69 |
不分方向 |
350 |
50 |
60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2 |
电路与系统 |
335 |
50 |
60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330 |
50 |
60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69 |
不分方向 |
315 |
50 |
60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1 |
光学工程 |
340 |
50 |
60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2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70 |
50 |
60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2 |
电子与通信工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
320 |
40 |
60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3 |
集成电路工程 |
300 |
50 |
60 |
2.初试成绩符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见附件1。
3.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将根据情况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学科专业(方向)代码 |
学科专业(方向)名称 |
总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公开招考计划 |
备注 |
080369 |
光学工程 (不分方向) |
15 |
12 |
3 |
|
080902 |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路与系统) |
40 |
26 |
3 |
|
080903 |
电子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11 |
|
||
081069 |
信息与通信工程 (不分方向) |
33 |
24 |
9 |
|
085401 |
电子信息 (光学工程 ) |
22 |
6 |
16 |
|
085402 |
电子信息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8 |
13 |
35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名 |
085403 |
电子信息 (集成电路工程) |
80 |
13 |
67 |
|
二、考生材料准备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综合评价材料
根据复试要求,学院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排名、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考生填写《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复试综合评价表》,表格包含以下内容:
1.本科期间专业学习情况:大学成绩单、大学成绩排名(排名/人数)、奖学金获得等情况;
2.参加科技创新或科研情况:论文发表情况、参加科研项目情况、获得专利情况、竞赛获奖情况等;
3.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参加社会服务情况。
表格填写的内容全部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要求:以上材料分别设立文件夹,以“资格审查材料”、《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复试综合评价表》、“复试补充证明材料”命名,每个文件夹里面的材料按照顺序排列(如1.身份证及照片、2.学生证或学历证明、3.成绩单),并将所有的材料打包压缩按照“考生编号+专业(到具体方向:如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姓名”命名。请复试考生于5月16日前按照要求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发送邮件至gongjie2@mail.sysu.edu.cn邮箱,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20分钟)。
4.复试日期:5月16-18日,具体的时间由专门工作人员通知到学生个人。
5.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考查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查形式: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综合评价材料评分。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考试形式:考生随机抽取题目,阅读并回答问题,复试专家可以进一步提问,通过问答互动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3.综合素质考核(300分,占复试成绩的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考试形式:考生随机抽取题目,阅读并回答问题,复试专家可以进一步提问。试题主要以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为主。
(三)考生复试注意事项:
考生需提前仔细阅读《中山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及复试系统使用指南(考生版)》,按照要求准备,遵守具体工作人员的指引。
1.学院安排专门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复试的相关事项,请考生确保预留在报考信息中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请致电020-39943320,研究生秘书龚老师;
2.面试过程中确保预留在报考信息中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以便紧急情况联络使用(该手机不能出现在复试画面,仅供紧急情况联系使用);
3.提前打印《中山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备考时使用;
4.考生复试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5.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本人和复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复试过程中,本人全程出镜,不得离开座位。考生五官清楚显露,以保证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及全程实时监考,发际不得遮蔽耳朵,不得戴帽子、口罩等;桌面除笔记本电脑、鼠标和学院要求的其他物品,不得出现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手表、手机、水杯、笔袋、鼠标垫等)。
5.复试平台账号由本人严格保管,不得透露给任何人。
(四)复试分组安排
1.按照学科(方向)分类,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随机分组,分组时减少初试成绩差异性,保证均衡性。小组内的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复试的面试工作。面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一名,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下设秘书3名,为复试提供技术支持、后勤保障、沟通联络,确保复试顺利、安全、有效的开展。
3.同一专业有多个面试小组的,由面试组长抽签确定复试考生组别。面试开始后,面试组长不能再组织讨论,各面试教师独立打分。
(五)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各招生学科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为不合格);
(3)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4)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或者不遵守考试纪律者;
(5)政审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如有以上5种不予录取的情况,可能出现拟录取考生不足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从相近专业进入复试名单且未在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初试+复试)排名高低调剂录取。
5.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
6.关于校内跨院系调剂:未被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校内其他招生单位,填写《中山大学2020年校内不同院系之间调剂考生审批表》向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提出调出申请,按调入单位要求参加其考核。已办理调出的考生(以研招办在《中山大学2020年校内不同院系之间调剂考生审批表》上的审批意见为依据),原则上不能再调回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录取。
7. 关于往校外调剂
未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中山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办理调剂。
五、信息公布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六、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1.参与复试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不对考生做出与复试录取工作相关的承诺;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进行时,面试教师不能从事与面试无关的活动。录音录像由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存一年后,安全销毁,录音录像内容严禁外泄;
4.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网络远程面试公平性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二)采取“三随机”的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
(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事后回放复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学院成立复试巡查组,对学院复试过程进行线上和现场巡查。加强复试纪律要求,确保公平公正。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
八、其他事项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 020-39943320
邮箱:gongjie2@mail.sysu.edu.cn
(二)申诉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话:020-39943312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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