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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全部课程不得有重修或补考),英语合格;
4.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2014年7月前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5.拟申请推荐到我校的考生,经其所在院校推荐,占其所在院校推免生计划。
二、申请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西安石油大学主页(http://yjs.xsyu.edu.cn)“招生信息”栏中查阅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最迟于2013年9月3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2.申请人须提交免试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后,我校将于10月中旬通知本人参加复试,复试工作由院系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及英语测试)。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拟接收函”,考生应持“拟接收函”与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工作管理机构落实推免程序:于2013年10月10—31日在http://yz.chsi.com.cn/网上报名,并将加盖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现场确认考生基本信息表》寄(或送)至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推荐无效且不能被录取。
4.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欢迎申请考生直接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四、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 西安石油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710065
联 系 人:赵海涛 王君
联系电话:029-88382328
网 址:http://yjs.x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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