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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注学校及报考学院相关通知
一志愿复试自5月10日后开始陆续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当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xpu.edu.cn/)和报考学院官网通知,了解复试环节和相关政策法规,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西安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文末附件下载,并按报考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复试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报考学院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一)设备和网络基本要求
1、复试设备基本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和网络,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1部。
笔记本电脑建议配备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i5及以上处理器,4G及以上内存。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好,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须提前安装好Google Chrome浏览器和学院指定复试平台软件,并提前对设备和网络做好测试,复试全程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手机建议为智能手机、安装安卓系统,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并配备手机支架等。
考生复试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等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系统调试过程中配合测试。
2、“双机位”摆放要求:
笔记本电脑(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手机(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面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3、网络基本要求
网络建议使用10Mbps以上有线宽带(WiFi)或4G/5G网络,且连接正常。
(二)复试环境要求
1、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复试桌面除学院规定的复试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2、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复试工作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考生应试环境,复试全程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三)复试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提交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报考学院指定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1.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5.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交);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7.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流程
(一)试前
1.复试准备:考生准备复试设备和环境
2.提交材料: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3.模拟演练:熟悉复试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二)试中
(三)试后
1.身份核验:通过复试截屏图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资格复查:入学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以上为基本流程,此外,如果所报考学院有其他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2.复试未结束前考生不能离场。考生无特殊原因未按报考学院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复试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或设备故障,考生应立即主动联系复试学院。
5.按照所报考学院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
6.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3天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六、违规处理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复试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面试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预祝广大考生复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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