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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关于2020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通知书与调档函发放等事宜公告如下:
近期,接到部分2020级拟录取考生来电咨询录取通知书发放、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为方便各位考生明确相关事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1.接收地址变更修正
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请于6月19日前凭姓名拼音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8688/ASPX/Student/StuLogin.aspx)自行修改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过期不再受理此工作,将按原地址寄送。需自行领取通知书者以同样方式登录系统,修改发放方式为“自取”,完成时间同上,自取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时间与方式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数据需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后正式生效,据此,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中旬前后邮政EMS快件寄送,并随之一并寄送入学后学费收缴与奖助学金发放等需使用的银行卡及授权书等材料,请各位考生届时注意查收。
二、人事档案与户口迁移
1.调档函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除签订有三方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考生外,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所有拟录取考生调档函已生成电子版格式,请各位考生凭姓名拼音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8688/ASPX/Student/StuLogin.aspx)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的打印与使用请注意页面下方的备注说明,并按要求执行。
2.户籍迁移
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落户截止时间为新生报到注册后两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入学当年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根据《海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学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决定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迁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
海南省内考生组织关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考入学院党组织全称。
海南省外考生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去往党组织栏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院”,入学时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交给辅导员老师。
党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流程详见我校组织部网站公布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流程”(http://zzb.hainnu.edu.cn/html/2020/banshizhinan_0609/1442.html)。
2.团组织关系
新生为共青团员者,报到前需到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转出手续,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转入单位填“海南师范大学”,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入学后由班级收齐交给所在学院团委;同时,需要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https://zhtj.youth.cn/zhtj/)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进行组织关系网上转出的过程中,转入组织选择“团海南省委”→“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智慧团建”系统无法使用的考生,入学后统一处理。
档案、户口、党团关系转入等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工作科,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898-65809338。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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