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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与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及我校实际,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为切实做好后续工作,回应广大考生关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的时间要求,我校复试时间定于5月中旬至6月中旬。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5月13日-18日间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5月25日-6月15日间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通知。
二、使用平台与设备需求
1.平台: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暂定)
2.设备与环境需求:两部具有网络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智能手机+平板、智能手机+智能手机),智能手机需确保无电话卡插入;不间断网络与电源;适合考试用的独立空间。
远程复试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待模拟测试后将发布具体操作指南。
三、复试名单确定与公布
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拟定招生计划120%者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限制在120%-150%间,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上线人数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复试名单将于5月6日后陆续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研究生学院及各学院网站消息。
四、调剂办法
1.调剂比例。我校实行差额调剂。各专业(研究方向)根据招生计划与第一志愿生源录取人数的差额确定调剂人数,差额比例限定在120%-200%间,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2.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①我校初试统考科目2(外国语)均为英语,故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②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统考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但不得调入我校其他专业类别;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旅游管理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普通计划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我校不接受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及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
3.调剂办法
各专业(研究方向)在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结合调剂基本条件与调剂工作实际,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各接收调剂的学院可在学校制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及调剂名单遴选原则的基础上,自行设定附加条件。
我校调剂工作均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受系统外的任何申请,不组织预调剂。调剂系统拟定于5月20日开通,具体缺额信息也将通过系统发布。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与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我校以下专业预计需要接受调剂,有意向的考生可详询相关学院。
关于复试、调剂、录取的具体内容与办法详见我校及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具体发布时间大概在5月10日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及各学院网站消息。
五、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需在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通过远程复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需求如下: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说明:报考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7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
5.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含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终稿、社会实践经历等,将所含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提交。
6.《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7.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加分资格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8.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备注:上述材料按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以“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材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入学报到时需另行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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