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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按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等拟录取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定向生按以下要求办理调档
1.考生于6月16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14.251.102:8088/ksxt/login.aspx)中确认调档相关信息。如需变更相关信息的考生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系统中及时更正,否则将按照报考时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发放。
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调档。
2.考生收到调档函后立即与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并请按照调档函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调档工作。
3.寄送档案,请通过邮政EMS寄送,并在邮件袋面备注栏注明“武汉科技大学2020级硕士研究生档案+考生姓名”或将调档函的邮寄信息粘贴在邮件袋上。
二、定向生按以下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或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都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程序
(1)下载《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附件)(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协议书寄(交)各招生学院(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院和学校审核反馈。学院和学校将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签字盖章后,随录取通知书于7月份一起返回其中两份(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定向单位留存)。
2.注意事项
(1)所有少骨计划考生均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签订定向协议。少骨计划在职考生还须签订《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并于2020年6月20日前一并上交招生学院。少骨计划非在职考生可选择将档案转入我校。
(2)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125601)、公共管理(MPA)专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上述三个专业签订协议事宜请分别与MBA中心和MPA中心联系。MB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62273,027-68862672;文法与经济学院MP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93683;马克思主义学院MP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93331。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在职定向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4)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普通考生,需在6月20日之前向招生学院提出变更为全日制定向的书面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逾期不再受理。其他考生均不接受变更报考信息的申请。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转接
(1)湖北省内: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时请在系统中勾选“中共武汉科技大学XX学院委员会”或“中共武汉科技大学XX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或“中共武汉科技大学XX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报到时需持从系统下载打印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须加盖转出单位党组织公章)。
(2)湖北省外:截至目前暂时不能通过网上转接,报到时须持由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为“武汉科技大学XX学院”。报到时需持从系统下载打印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须加盖转出单位党组织公章)。
(3)党员入学报到时应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等材料交学院党务秘书或辅导员老师,以便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2.团组织关系转接
(1)“智慧团建”系统中有团员个人信息:个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含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按照要求填写核对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原所在团支部提交团组织转出的地址(详询各招生学院团委书记),原团支部负责人或本人在接到录取通知书至8月10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转入团支部负责人根据录取名单按时接收。
(2)“智慧团建”系统中无团员个人信息:由于相关原因“智慧团建”系统中无该团员信息,团员凭有效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待开学报到后向所在招生学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相关材料在开学时由考生本人带来,于报到时交各招生学院(中心)。建议不宜过早转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关系,以免有效期失效。
4.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户口关系不转入我校。
四、户口迁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迁入我校,迁入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科技大学。户口迁移材料入学报到时上交保卫处。
五、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发放,具体事宜详见本网站的后续通知。
2.获评学业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招生学院的,奖学金取消。
3.考生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http://ysxy.wust.edu.cn)查看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入学事宜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5.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招生学院(中心)。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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