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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确保质量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等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
严格确保招生录取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集体决策,客观评价
复试录取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客观的等次结果。按考生录取成绩择优录取。
(五)坚持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综合研判,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贯穿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全力保障考生考官身体健康,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为保障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科(教研室)成立学科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教研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我校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按各学科的统考招生计划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分数线及以上,均获得我校的复试资格。调剂的考生必须按照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5月底至6月初,具体安排待上级批复后,在学校及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通知和具体安排。
(三)资格审核
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考前通过学校复试平台上传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同时要求所有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及环境要求
1.我校拟选用教育部推荐使用的网络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研究生复试平台”。
2.考生复试环境要双机位摄像。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手机等设备。电脑为主机位,需提前准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设备;手机为第二机位,用于背后拍摄,并确保电量充足和网络畅通稳定。考生使用主机位与复试专家交流,确保音频、视频的顺利传输,必须拍摄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第二机位必须能拍摄考生的全身及周边,按要求接受实时网上监控。
3.各学科复试小组也需要双机位,主机位必须拍摄到所有复试专家及主要动作,能向考生清晰展示要求事项;次机位为远景机位,监控复试专家周边环境。每个考场安排至少2名复试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复试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复试材料、网络平台的调试及相关设备准备等,并严格做好复试过程的保密工作。
(五)复试方式和主要内容
采取复试小组成员在本地集中、考生远程视频复试的形式实施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并重,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考查;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和实践技能/科研素质考核三部分,并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对于学术学位考生,应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专业学位考生,应针对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通过网上复试报到系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复试评定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复试专家必须按照复试评分表的具体内容要求,严格掌握打分标准,独立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需统一,评分时务必注意同组考生的宽紧度一致。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成绩核算及排名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60%)+实践技能成绩/科研素质面试成绩(20%)
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5×40%)+(初试英语成绩×15%)+(复试成绩×45%)
各学科排名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学术型、专业学位分开排名,如有成绩相同,再按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八)复试录取具体时间安排
1.调剂工作
研究生院于5月15日左右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可调剂专业。5月20日12:00-5月21日12:00,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同时,考生必须登陆“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我校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两个系统必须同时填报且志愿必须一致。
2.拟调剂考生名单确定
5月22日,研究生院公布调剂考生名单,通知复试。复试前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进入网络远程复试。
3.确定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5月27日,各学科确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时间、地点,报二级学院审定;二级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在我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4.网络复试演练
5月22日-27日,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网络复试安装和调试,发起模拟面试演练,邀请考生进入系统,逐一测试音视频设备和网络情况。
5.复试报到
采用网上报到确认方式进行,考生报到前必须进行网上心理测试。
6.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6月1日-7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7.拟录取
时间:6月16日。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以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录取成绩不合格者(<6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5)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者;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学生,应按大学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原则上不予录取;
(7)其他不符合条件者。
8.体检:拟录取考生均应体检,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管理人员及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各单位、各学科复试专家组及相关人员(导师、管理人员)复试纪律及保密要求遵守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及录取结果等需公示信息由研究生院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其他参与复试的二级学院或单位均无权对社会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规定时限为公布录取名单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二级学院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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