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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积极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充分调研和讨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人才需求、学校培养条件和生源报考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计划人数将在调剂复试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间适当微调。
二、信息公开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平台公开公示,各学院要在人才选拔的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科方向负责人5-7人组成的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集体研究招生事项,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安排、落实工作。
四、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线,其它专业执行国家线。
招收破格考生申请的专业仅限于非全日制专业,破格条件另行公布。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除会计(专硕)由学校另行确定公布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差额比例为130%。
六、 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要采用面试。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基本要求如下: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
考生须按照我校《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江苏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中规定的事项规范自身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七、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一门专业课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其中:
①一门专业课考核。原一门专业课笔试转为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仍为原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关内容,具体科目见招生简章,满分150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复试时要测试政治,政治采用面试方式,满分按50分计,政治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含政治测试)的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②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力)可由面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
③加试。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测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加试1-2门专业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加试采用网络笔试方式,考生须全程在远程监控下进行,具体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八、复试组织
1.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在5月18日前完成首批复试,在6月20日前完成末批复试。为便于生源调剂,复试时间尽可能提前,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应制定学院层面的具体复试方案和细则,复试方案和细则中须包括本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安排、计分排序方法等信息。学院复试方案及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执行,未公布前不得开展复试。
2.各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原则上,各专业复试小组至少要有2组,每组原则上由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至少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成员由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成员应随机确定。
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详尽的评分规则,确保复试考核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作为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平台二级管理员,相关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题库由学院二级管理员输入,按相关保密要求严格管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试题命题工作人员及保管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4.学院应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复试小组应对每位复试考生当场给出面试成绩,并填写复试情况记录表。
如有必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如需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应有充分理由,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6.严格复试管理组织及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研招网招生面试远程系统)、“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在线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村官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加分考生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8. 复试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9.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的,又招收非全日制的,可以分开复试分开排序,也可同场复试分开排序。
10.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由考生在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拟录取后下发录取通知书前,交至拟录取学院备案(可电子版)。
1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提供人事、政工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论,须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表可电子签名或盖章,考生可电子版上传后由学院接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成绩
1.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降序排列,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政治成绩(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硕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1.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 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报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发出复试通知并在各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调剂规定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要加强对调剂考生的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包括学习形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学安排、收费标准、住宿、奖助、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6.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7.调剂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质疑,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相关处理材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查。
8.各学院要加强生源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网上调剂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努力提高调剂生源质量。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
十一、录取
1.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两天内给出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拟录取通知,复试结果应予以公示。
2.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十二、考风考纪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国家考试部门和学校相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于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等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十三、监察复议
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总体负责,各学院具体实施。所有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和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招生过程应规范、严谨、公平。
1. 学院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调剂过程及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学院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如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 学院应及时准确公开公布复试工作相关信息,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复试录取等详细信息须在国家网上平台公开公示,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3.本人或有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教职工,须全程主动回避复试录取工作。
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按要求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做到人才选拔和公平公正有机结合,全力保证招生质量,圆满顺利地完成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1047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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