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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保证新生生源质量,严格规范复试与录取工作程序,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与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发挥复试综合考察的作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
5月中旬左右开始,具体时间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三、复试方式
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和学校实际情况,采用远程网络方式开展复试工作。
四、复试考核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三个部分,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30分)
形式可灵活多样,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学术学位类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专业学位类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知识应用能力、职业发展潜力等。
(2)外语考核(满分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考核方式以远程口试为主。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50分)
包括远程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远程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二)其他
报考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形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交验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5.大学学习成绩单(应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7.其他附加复试材料(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我校研招网)
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专业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程序及办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申请(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具体如下:
1.相关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在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相关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信息、选择专业与填报志愿;
3.相关学院及时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4.申请调剂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回复我校的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5.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录取
1.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院按复试成绩占30%-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各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招生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另行安排。
6.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八、复试监督信息
举报电子信箱:yzb@gdut.edu.cn
电话号码:020-39322722(研招办)
地址: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25
九、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广东工业大学研招网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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