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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包含综合面试、加试(仅限同等学力等考生)、体检等。
(一)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其中,艺术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的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二)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取开卷笔试方式。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
艺术专业考试科目为电视概论、视听语言。参考书目:《电视概论》,张雅欣、郝瑛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8-1;《影视视听语言》,张菁、关玲著,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6-1。
新闻与传播专业考试科目为新媒体概论、节目策划。参考书目:《新媒体概论》(第五版),2016年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出版,宫承波著;《电视节目策划学》(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胡智峰著。
(三)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工作后进行。拟录取的学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体检表,根据体检表内容自行到二级以上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在指定时间内反馈我校,反馈方式和时间等另行通知。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
三、复试程序
(一)考试前准备
考生在我校指定网站下载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使用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完成设备准备、网络准备等工作。
(二)考生资格审核
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根据操作流程和要求上传以下面试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
4.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纸质版学历认证报告;
5.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
7.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要求实事求是,无固定格式,加盖公章);
8.拥有专业实践经历和成果的考生,可以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备用。
9.其他各专业要求提交的材料。
(三)模拟演练
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模拟演练。每个考生均需进行测试模拟演练。我校测试期间技术指导电话0311-68017547。
(四)综合面试
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综合面试。
(五)加试。
(六)体检。
四、录取
(一)复试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综合面试、加试(仅限同等学力等考生)和体检等全部环节考核,否则不予录取。
(二)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中的综合面试、加试科目均不得低于60分。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同等学力等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三)确定为拟录取的人选还需进行档案审查,对于应届毕业生须调阅在学期间的学籍档案,非应届毕业生须调阅考生的人事档案。通过档案审查并经确认符合录取要求后,由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对于经审查发现,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存在严重问题、体检不达标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和录取条件者均不予录取。
五、工作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河北传媒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可向河北传媒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受理举报部门:河北传媒学院纪检办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举报电话:0311-68017433
举报电子邮箱:txlhl1991@126.com
六、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所涉及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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