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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和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招生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的工作安排、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疫情防控、技术保障、复议督查工作专员,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0537-3616222。
(二)各招生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导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为成员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要求以文件形式出台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等工作。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成员组成、职责(含特殊情况的处理)并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各招生单位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切实维护国家招生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复试原则上按专业进行,成立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组成(至少包括1名英语听说能力强的专家),秘书2-4名。复试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负责确定专业复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等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层面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各招生单位招生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招生单位成立疫情防控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防疫工作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要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二)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2020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300(政治42、英语42、医学综合126)。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研究生处提交可证明自己符合本年度报考资格的各种背景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复试费180元/人,方允许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核具体办法见复试安排。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准考证》(电子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济宁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大学成绩单电子版(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还需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电子版(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9年11月14日之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电子版(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考生若有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获奖或科研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综合面试时提交复试小组。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录取后上交存档。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以专家组网络面试为主,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临床能力、协作精神、创新意识、人格特征、心理健康水平等。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试题命制、评卷、核分等环节)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组长、研招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保存,并妥善保存至入学后半年备查。
1.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采用网络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网络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50分。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网络面试中采用对话交流方式进行,满分50分。
4.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开学后进行复测。
(四)复试要求
1.复试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2.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秘书应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复试成绩表》等有关表格。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并妥存备查。每位考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成绩求和取平均数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秘书填写《济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对少数不具备研究生培养素质和潜力的考生、心理测查表现较差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不予录取。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五)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具体安排见《济宁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另行发布,模拟测试通知亦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前须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思想政治表现等材料,并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人事、政工等有关部门公章。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由于今年情况特殊,体检暂安排在录取开学后进行,考生需签订《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和健康承诺书》,承诺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体检要求,对于不如实报告身体状况或开学后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清退处理。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1.参加我校各专业调剂,其成绩必须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考生复试成绩要求(政治42、英语42、医学综合126,总分300)。
2.我校只接收本科阶段为五年一贯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具有医学学士学位且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要求的考生。
3.我校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调剂,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等的考生调剂。
4.我校在国家调剂系统开放后开始调剂,当调剂时间满12小时且达到调剂比例后,动态关闭调剂系统。
5.考生须认真阅读我校的调剂要求,对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2.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按照缺额情况、初试成绩等遴选出调剂名单,及时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如考生6小时内未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如果出现待录取考生放弃,将从复试合格的后备考生中递补录取。
4.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调剂办法
1.我校根据分专业计划,单次开通调剂系统至少12小时,一般不超过36小时,按照150%左右比例和初试成绩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书,符合条件考生按要求及时接收复试通知书,不按时接收者取消复试资格。
2.我校对接收复试通知书的考生及时监控,对于接收多个学校复试通知书或等待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重点监控,对不能参加复试者取消资格。
3.调剂办法以2020年教育部调剂政策为准。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3)×30%
复试总成绩=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综合面试成绩
(二)录取时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如果出现待录取考生放弃,将从复试合格的后备考生中递补录取。
(三)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同时参考: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2.体检结果;3.心理素质测试结果。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及时上报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成绩表,研究生处根据公式及时统计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阅,经组长签字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发布。
六、相关工作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程序。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于违反有关政策和纪律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监督和巡视制度
为严肃招生复试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大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537-3616012。咨询及申诉电话:0537-3616223,邮箱:yjsc0537@163.com,联系地址:济宁市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邮编:272067。
(三)信息公示制度
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和信访咨询
复试期间须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校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认真对待来信来访,耐心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和申诉处理工作,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宣传咨询服务
通过官网、电话、邮箱、QQ群等方式及时宣传解读政策,推送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有关信息。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专人做好在线咨询工作。
(六)良好复试环境
复试各环节,充分体现以考生为本的服务意识,提供网络复试系统安装、流程、操作指南等。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七、有关要求
(一)已被我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果出现上报审核未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等,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等自动作废。
(二)复试期间,考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网络复试有关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人脸和人证识别,无故迟到10分钟取消复试资格。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务必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纪律,一旦发现复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肃查处。
(三)新生报到后,研究生处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清退。
(四)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部人员必须遵守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
(五)复试疫情防控
学校精心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现有技术手段精准摸排考生健康状况,确保复试安全平稳。严格按照《济宁医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方案》和《济宁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要求做好复试防疫工作,重点做好复试消杀用品准备、复试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的消毒和通风换气。
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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