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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工作实际情况,为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各项复试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坚持“考核方式调整,录取标准不降”的原则,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确保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组织领导工作。招生复试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复试技术保障组,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过程中的网络服务、设备管理、视频面试实施等技术保障工作。
3.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各环节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4.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工作,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做好本学院(附属医院)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本院复试工作与结果负责。
各学院需配备专人负责本学院远程复试平台的技术运维,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网络复试要求。
5.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专家由各学科专业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尚、业务素质高、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且当年拟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组成(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总数一般不少于5人(含负责外语听说能力考察的专家1名)。专业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专家组负责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量化打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按规定留存备检。
各面试专家组另设助理(秘书)1-2名,负责向考生发送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复试场地秩序维护,负责对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
三、复试对象
根据我校分专业计划及不高于150%的差额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对我校一志愿生源划定复试分数线,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已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详细名单由研究生院另行发布。
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按国家调剂政策和我校发布的调剂公告要求确定。
四、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的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主要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和(或)腾讯视频会议系统招生面试系统。
五、复试安排
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各二级学院网站,学院可在学校基本方案基础上,根据专业选才需要提高对复试考核的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初步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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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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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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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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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学校基本分数线及预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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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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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一志愿复试名单及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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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建立考生联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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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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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平台内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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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学院、分考生端和考官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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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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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考生,测试复试网络平台,完成复试资格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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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学生端,确保每名考生参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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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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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一志愿达线考生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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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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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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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志愿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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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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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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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学院分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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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网络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向二级培养单位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版或照片: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湖南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7.学院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学院网站。
(三)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或建行手机银行APP网上支付复试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七、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试题采用百分制,由各学院于复试前统一公布专业课笔试试题。试题内容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进行统一命制,题型以开放性、综合性试题为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作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提交,具体考试科目及提交方式详见报考学院复试细则,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逻辑及科研思维能力、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外语能力以及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和礼仪考察等。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需全程录音录像,且复试小组成员须对每位考生有文字评价和评分,相关资料须妥存备查。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一般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凡跨学科专业、以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性、开放性题目为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科目按照总分100分进行量化评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方案详见各学院发布的细则。
八、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二)最终成绩
1.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5%+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20%+外语成绩(总分100)×5%
2.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MPA):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30%
管理类联考必须加试政治理论,复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由人文与管理学院自定。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对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4.我校只接受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
5.我校优先调剂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7.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只接收符合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应届生不能报考),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
8.报考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
9.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二)调剂程序:
1.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得再参与我校所有专业的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十、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入学报到时统一再组织体检,届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导师招生限额
每个导师每届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2019年新增导师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复试拟录取阶段由学院组织确认指导教师,具体见各学院方案。
十二、信息公开
1.学校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
2.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后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发布公示后,各学院按要求公布所有参加该学院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97;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十三、其他说明
1.学校可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各学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学院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2.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录取工作。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要求和时间进度进行操作,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4.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复试过程相关环节的操作均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中医药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执行。
5.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合法合规完成各项要求,并签署承诺书。若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建行缴费模板.pdf】
附件【答题纸模板5-7.docx】
附件【政审表5-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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