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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 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 4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文件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督。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我校现有四级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方案;研究生部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按要求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复试与调剂联系工作。
三、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5月20日左右启动。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上复试方式,共分三批进行,一志愿考生为一批次,其他批次为调剂考生。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进行技术兜底保障。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为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对于调剂考生,各专业可结合调剂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专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须提前公开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即:国家线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除成绩要求之外,各专业还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3.不进行破格复试。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5.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五、复试工作流程
(一)复试公告
研招办于5月初将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的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并将网址报研招办备案。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提交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以及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运用线上复试平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进行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学院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1.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综合测试原则上不进行笔试。招生学院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以问答形式进行(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对复试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每个面试小组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面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测试时随机抽取。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学院复试小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专业课面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测试时随机抽取。
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水平和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状况等。
六、复试防控措施
(一)组织体系
由中国民航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预案制定、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副组长:学工部、教务处、人事处、中航大公司、保卫处、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及我校对应东丽区疾控中心联系人杜云云(15620050065)
成员: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学院成立院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学院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辅导员、班导师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预案制定和任务落实等。
(二)人员情况及工作场所要求
参加线上复试考生预计2500人次,不涉及到本校的防控工作。参与复试工作的教职员工约300人,工作场所安排在空间较大、通风较好的房间,在使用前进行通风、消毒。所有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三)疫情划分
1.一般病例:患者为1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2.高度可疑病例:患者为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或经卫健委疾控部门指定的东丽医院发热门诊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及化验检查鉴诊,可疑新冠病毒感染的病例。
3.确诊病例:患者为经卫健委疾控部门指定的东丽医院发热门诊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及化验检查鉴诊,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的病例。
(四)疫情报告
1.教职员工出现如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能隐瞒病情。
2.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3.报告流程:现场教职工电话通知校医院(24092752),必要时将患者安排送至校医院留观室暂时隔离。及时通报学院负责人。校医院值班医生询问病史及临床表现。考虑为一般病例的上报预防保健科,校医院值班人员联系校园指定专用车辆,尽快转运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排查。校医院预防保健科安排对临时隔离所使用的教室、办公室等临时隔离区域消毒。校医院值班医生进行就诊情况追踪,后续必要时安排入住临时隔离观察点。护士对留观室进行消毒。预防保健科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及区卫健委;若患者为高度可疑或确诊病例,预防保健科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及区卫健委疾控中心,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五)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疫情应急处置流程详见附件《中国民航大学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六)联防联控体系
1.在工作场所张贴发现疫情的应急处置流程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教、职员工熟悉掌握,确保应急处置过程流畅。
2.南院区门卫电话:24092767
北院区门卫电话:24092769
校园内发现疫情或出现突发事件,尽快将患者位置告知相应门卫,120急救车辆到达学校,门卫给予指引,便于最短时间到达患者处尽快施救。
3.校医院预防保健科将疫情动态信息上报区卫健委。
预防保健科电话:
工作时间:24092802
非工作时间:15022161009
校医院负责人电话:13920399562
东丽区卫健委电话:
工作时间:84375343、84375624
非工作时间:24391947
(七)善后处理
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学校工作组安排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结,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50分,外语测试50分。复试总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百分制折算方法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情况制定),折算后成绩60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接受待录取后将有效体检报告(距复试日期三个月内)在规定时间寄送至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
我校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十、复试方案的实施
学院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分专业的复试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对外公布。
线上复试平台拟选用由学信网(官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若因网络、系统等突发情况出现,拟选用“中国移动云视讯”等技术平台做为备选。复试工作开始前,学校组织多次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如遇学校网络、电力出现问题阻断复试进行,将另择时间安排此批复试;如学生网络出现问题,待其改善网络后同下一批考生一起复试。
十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开展监督巡查,各招生学院纪委书记、总支纪检委员对本培养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免资格、复试组织、调剂、录取等方面的监管,巡查复试录取现场。
举报方式:
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电话:022-24092146
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 电话:022-24092242
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
十二、本方案自2020年4月起实行,其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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