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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疫情期间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学科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和管理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院纪委委员组成,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二)成立复试小组
按学科相近原则,成立三个复试小组,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组、思想政治教育组、学科教学(思政)组。每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
(三)复试录取工作解答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850569821
第二条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录取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生上线实际,采取等额复试形式,即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将按照1:1比例进行复试。
第三条严格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为抓好疫情期间复试质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两天将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发送指定邮箱(材料以真实内容命名;文件夹命名格式:姓名+复试专业+学术/专硕;邮箱:47447280@qq.com)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政审表;
5.准考证;
6.报考定向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第四条调剂复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5.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调剂程序
第一步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
第二步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
第三步学院对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四步学院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第五步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五条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官集中,学生线上。
(二)复试平台: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范围参照入学考试指定教材及考试大纲;
(2)外语听说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务室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复试程序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安全、公平、科学进行,秉持“一平台、三随机”原则,强化考前、考中管理,细化复试流程。具体复试流程如下:
(一)复试前,考生须自备一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手机须支持学信网APP,并在复试前登陆网站测试软件是否正常使用。在复试期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正式复试开始前,请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二)考生登录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人脸验证(详细操作步骤参照《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版)》)。学院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对比,对学生通过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面试审核材料严格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以“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为原则。考生正式进入复试环节后随机确定复试次序,并从建立的“复试试题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复试。
(四)参加复试评委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独立评分。
第七条复试其他要求
(一)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复试场所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二)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复试平台,如使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如使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三)复试过程中,使用“双机位”[1]防作弊等防范措施,锁定视频画面要全屏显示,考生不得缩小屏幕查看其他的内容。
若出现以下情况,可面试延期,选择其他时间进行面试。
(1)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
(2)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复试的,该次复试取消。重新复试时需要重新选择另一题库进行完整复试。
若出现以下情况,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1)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
(四)复试前,考务人员手机须交至统一保管处。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并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评委独立评分,并填写每个考生的成绩和考生成绩汇总表。
(五)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术型考生须加试2门课程(《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使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如因面试系统故障、网络故障或其他通讯故障造成复试中断,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备用方案。
第八条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包括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与外语面试成绩,其核算办法为: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80%+外语面试成绩×2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所有成绩取整)。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录取办法
(一)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分次复试,并以当次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复试完毕后学院将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关复试材料上报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后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条复试复议渠道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联系电话:李老师0596—2523193;也可按照《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第十条第(一)条规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91404。邮箱:jj@mnnu.edu.cn。
第十一条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中区209,收件人:凌老师,联系电话:0596-2592275。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中区209,收件人:凌老师,联系电话:0596-2592275。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二条复试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学院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做好考务人员和考生防控工作,保证复试场所卫生。
(一)复试考务人员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自行按时测量并报告体温,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须报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及时调整考务人员。复试过程中,考务人员须全程戴口罩,不近距离交流。
(二)考生应提前向研究生秘书报告健康状况,并做好自身防疫工作。
(三)复试场所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做好复试场所的消毒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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