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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方式
1.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自取申请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拟于今年返校入学的学生、通讯地址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校区的学生请凭本人身份证到录取学院领取(代领须凭代领人及被代领人身份证)。
2.其他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3.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stu.cug.yanzhao.edu.cn)确认领取方式及通讯地址。自取考生可在系统里将通讯地址一栏填写“自取”。如领取方式、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有变,请于5月30日前在系统里更改并确认。
二、领取时间
1.自取通知书的考生于6月14日(周五)后到录取学院领取。点此查询录取学院联系方式。
2.外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14日后以特快专递寄出。EMS单号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stu.cug.yanzhao.edu.cn)中查询,投递进度可在中国邮政EMS网站(www.ems.com.cn)查询。
三、领取录取通知书前须办理的手续
1.所有考生须政审合格(政审表交录取学院)、体检合格(不合格考生已单独通知)。
2.非定向考生档案寄到录取学院,且审查合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可于7月份后寄到。
3.委托培养考生签署委培合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本校教职工请直接到校人事处签订培养协议。
4.少数民族骨干考生签署协议书(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在职考生一式五份),考生本人(和单位)先填好签字后交研招办签字盖章,然后送至生源所在地的省市教育厅签字盖章,最后交研招办两份协议。
四、暂不予发出录取通知书的考生
1.未办理上述第三条规定之各项手续的考生;
2.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已单独通知);
3.学历须做验证的考生(已单独通知);
4.往年保留入学资格未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
五、报到时间
1.报到时间:2013年8月31日至9月1日。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报到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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