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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11月6日---11月8日:湖北医药学院应届生、汉江师范学院应届生;
11月9日---11月10日:社会考生。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路线 (校园内设有指示牌)
1、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2楼大厅(从上海路大门进)。
2、路线:
从上海路校门进入我校,步行100米可到达;
从人民路校门进入我校,可经入校主干道、环校北路,即达科教楼2楼大厅(步行需5分钟左右)。
三、生源范围
本考点接收十堰市的考生(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外)及本校应届生报名。十堰市的考生包括十堰市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十堰市(含五县一市)地区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
考生应严格按照生源范围选择报考点。网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结合公安户籍系统对异地报名考生的信息进行比对,凡提供虚假居住证的,将一律不予现场确认。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未能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四、考生需准备的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且在右上角标注“报名号”)
1、十堰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十堰市户籍往届考生:
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户口簿。
3、长期在十堰市(含五县一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
(1)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由十堰市社保局(含五县一市)提供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十堰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本省在籍自考生: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2020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另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未能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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