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科学选拔、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
2.坚持客观评价。选拔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3.坚持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推免报名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5.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选拔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等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教师代表组成。小组负责对全校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组织和指导全校推免考生资格审查、外语考试等工作,监督和检查培养单位推免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推免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联络事宜。
2.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成立由学院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细则的制定,监督和指导本学院推免各环节工作。
三、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须排在同专业前20%,报名不足的专业可扩大至30%,但需推荐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到50%。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须排在同专业前50%。
本科学习期间,在国际比赛(国际比赛只限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派出参赛,不含邀请赛)或全运会、全国顶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等全国比赛取得(羽毛球、乒乓球、射箭、足球、篮球等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须为绝对主力)和在省运会、省学生运动会等比赛中获得以上项目冠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符合“三、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前两条且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及格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赛性质、奖项等级和奖励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学分绩点排名,但需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报告,由领导小组决定。其获奖证书等有关说明材料需在学院公示。
4.推免生需达到学校外语成绩最低控制线。为保证推免生质量,学校将组织一次外语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达不到学校最低控制线者不予推荐。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 专项推免计划的学生除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各相关计划实施文件的要求。
四、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荐计划,各学院的推免生基本计划分别为各学院2020届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2.5%,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学生,支持卓越人才培养,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的培养力度,学校统筹部分计划用于高层次学科、博士点学科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人才选拔。
各学院应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的差异,可在本学院各专业间统筹考虑计划分配方案,要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用推免名额。
为保证有充足的替补生源,学院推荐时可按学校下达的推免计划的120%进行拟推荐。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号)要求,学校统筹本年度推免计划,单列30名计划用于从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和地理科学(师范)9个专业推荐优秀生源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通过本科与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培养能够适应和引领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未来优秀教师。
五、推荐组织要求
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在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还可以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组织专业考核,考核要考虑到学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表现。
在各类成绩基础上,学院计算出推免生的综合成绩和综合名次,其中学分绩点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不能少于70%(体育获奖类推免生不受此条件限制)。各学院须在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中明确各类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
六、推荐工作程序
1.学院公示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畴。在体育成绩及格的前提下选择以下课程模块进行计算:(1)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2)非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
各学院如有不同于学校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要求的,需在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中说明,并提前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实行。
2.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通过专业考核等程序,根据各类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确定综合成绩排名。
4.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拟推免学生名单须公示3天。学院将平均学分绩点在推荐范围内而未被推荐上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附件3)中,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5.学院将拟推免学生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中,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学校统一组织外语考试并划定最低控制线,根据最低控制线、学院推荐顺序和推荐名额确定最终的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7.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七、日程安排
1.9月11日前,学院公示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2.9月11日,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9月12—16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选拔考核、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4.9月17日,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学生名单。
5.9月18日下午,学校外语考试。
6.9月20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7.9月21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8.9月22日,通过上级部门审核的推免生网上注册。
9.9月28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八、提交材料
1.9月11日,各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细则需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细则中包括但不限于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是否扩大学分绩点排名比例、是否有体育获奖类推免生(需同时提供本人证明和学院审核材料)、是否组织专业考核、各类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等内容。
2. 9月17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拟推免生公示的书面材料、附件2(按推免生的综合排名排序)、附件3(分专业填写),所提交的材料均需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信箱:qfnuyzb@126.com。
九、其他
1.研究生支教团由学校团委组织推荐,为定向推荐,所有支教团推免生均需推荐到我校相关研究生专业就读。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推免计划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4.推免生推荐、接收录取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9月28日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5.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目录查询、信息注册、报考备案、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和备案的推免生录取名单一律无效。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6.推免生工作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各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和各学院推免工作细则要求,认真做好推免生资格审核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如学院实际推荐名额达不到学校分配名额,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情况调剂给申请人数较多的学院。
8.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537-4455662,0537-4455327。
9.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刘宪伟,联系电话:0537-4455327。
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洪海
副组长:夏云杰 胡钦晓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朱万诚 刘金星 李兆祥 宋国栋 张洪海 胡钦晓 姜美颖 夏云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李兆祥任办公室主任,刘宪伟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